间谍就在身边:危害国家安全十大真实案例

云淡风轻

<p class="ql-block">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情报窃密活动的敌情日益尖锐复杂,互联网已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实施策反窃密的主要渠道。境外间谍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发送招聘邮件、刊登兼职广告、搭讪好友等方式,以“高薪”为诱饵,大肆策反我境内人员。他们隐藏在互联网后面,以各种虚拟身份出现在网络上,把每一个上网用户都当成潜在的“策反对象”,只要有人表示出合作意愿,便会想方设法、全力以赴诱使其参与情报搜集、分析和传递。大量的网络策反案件告诉我们:“敌人就在身边,间谍就在眼前。”</p> <p class="ql-block">1.佟达宁间谍案</p><p class="ql-block">佟达宁,男,1950年生,原某正部级单位办公厅主任。1990年,佟达宁被一个貌似商人的境外间谍策反,接受境外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和活动经费,并在之后的十几年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窃取、提供数百份涉及我政治、经济、外交和对台工作等机密文件,以此换取境外间谍组织的表彰和奖励。2006年,佟达宁因间谍罪被依法判处死刑。</p> <p class="ql-block">2.唐某间谍案</p><p class="ql-block">唐某,男,佛山人,1972年4月生,曾担任辅警等工作,2009年在广东省某部队“军人服务社”担任送货员。2005年,通过电话、网络主动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勾联,并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老挝站组建立网络联系,后赴马来西亚接受间谍任务和培训,返回后在部队潜伏6年,充当“观察哨”,大肆攀拉策反多名部队现役军人,结成“情报网”,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大量军事预警情报,收取间谍经费20多万元。经部队保密部门鉴定,唐某向境外报送的情资含绝密级1份、机密级9份、秘密级7份,对我国防安全和军事利益安全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2012年,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窃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p> <p class="ql-block">3.黄某夫妇间谍案</p><p class="ql-block">云南某机关工作人员黄娟,因为没能抵住情感和金钱的双重诱惑,沦为了境外间谍人员的一枚棋子,不仅自己被拉拢策反,还将自己的丈夫拉下水,夫妻俩不但家庭毁灭,还受到了法律的严惩。黄娟,1967年出生,案发时是云南省某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副高级工程师。</p><p class="ql-block">黄娟的丈夫李宏伟,1966年出生,案发时是云南省某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2002年至2004年期间,在云南省某县挂职副县长。黄娟和李宏伟是大学同学,在大学毕业之后,就选择了结婚。</p> <p class="ql-block">在单位,黄娟和李宏伟都是出色的业务骨干。2002年,黄娟收到境外某知名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录取通知,怀揣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独自踏上了异国他乡的求学之旅。</p><p class="ql-block">在短暂的新鲜感过后,学业的压力,与爱人的分离,对女儿的思念,让这个本来万事好强的女性,内心产生了空虚和寂寞。在此时此刻,一位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男士出现在了她的面前。这名男子自称姓徐,是做海外投资政策研究的学者,希望黄娟能提供一些我国的经济类政策性文件作为参考。</p><p class="ql-block">想到能帮朋友的忙,又能赚点外快,在一次回国探亲时,黄娟就顺便收集了一些资料准备带出境给徐某,谁料在返程途中,黄娟遭遇了车祸。然后她的左手手臂骨折,但要强的黄娟要回去继续她的学业,在这个时候,(徐某)加大了对黄娟的感情拉拢,每天殷勤百倍,亲自陪黄娟做康复理疗,安排保姆专程照顾,在一系列的金钱与感情的拉拢下,黄娟彻底沦陷,投入了对方的怀抱。</p><p class="ql-block">在徐某的百般呵护下,黄娟接受了这个在异国他乡的情人,但她不知道的是,徐某的温柔和温暖背后,还有一个处心积虑的阴谋。黄娟本人并不知道她所谓的完美的男士就是一个境外间谍。他通过黄娟的求学信息,了解到了黄娟本人在国内的工作单位还有职业,并对她的家庭情况了如指掌,作为境外间谍来说,他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完美先生的形象,然后故意接触她。</p><p class="ql-block">交往中,徐某得知,黄娟的丈夫李宏伟正在云南某县挂职副县长,就向黄娟提出,能否也请李宏伟帮忙搜集一些工作中接触的内部文件。后来在接下来的交往中,他也说过,就是说有些指向性更明确一点的资料,价值会更好。</p><p class="ql-block">黄娟曾经怀疑过对方的身份,也曾经向对方询问过,你是否就是间谍,但对方以一句我不会害你为由搪塞敷衍过去。而黄娟在明知道对方这句话是对她内心怀疑的肯定回复之后,还是选择了自欺欺人。</p><p class="ql-block">明知是条歧途,但在徐某情感加金钱的组合拳下,黄娟失去了理智和原则,选择自欺欺人,她骗了自己,也骗了自己的丈夫和家人。2002年底,黄娟回国探亲时,将搜集情报的事告诉了李宏伟。但她只说,在境外认识了个研究中国政策的学者,需要一些内部材料作为参考。黄娟的丈夫 李宏伟:我也问(他是)具体干什么东西的,是不是间谍?说不是,他是搞经济分析的学者专家。</p> <p class="ql-block">多年的婚姻生活,李宏伟自知夫妻感情已经变了味道,为了维系关系,他虽然有所怀疑,但没有拒绝黄娟的要求。在日后的工作中,李宏伟小心留意,将接触到的涉密文件资料偷偷复印后交给黄娟,黄娟再将这些资料携带出境,出卖给境外间谍人员。</p><p class="ql-block">随着这个所谓的老师需要的资料涉密程度越来越高,李宏伟对他境外间谍人员的身份已经深信不疑,而徐某与妻子之间复杂的情感关系,更让他痛恨不已。</p><p class="ql-block">碍于自身需要一个完整家庭的形象,同时又希望以自己无条件地服从黄娟,唤回黄娟对家庭的责任,所以李宏伟选择了放任。</p><p class="ql-block">李宏伟就这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以搜集情报维系着夫妻感情。2003年,黄娟毕业准备回国,徐某还专门对她进行了间谍培训,并为她配备了相机和伪装加密软件,同时,给黄娟明确下达了搜集涉密红头文件的任务。</p> <p class="ql-block">接下来的十余年里,在金钱诱惑和感情拉拢下,黄娟、李宏伟夫妇按照境外间谍人员的要求,从各自单位将工作中接触到的涉密文件私自带回家中。两人分工协作,李宏伟负责对涉密文件进行拍照,黄娟则负责将照片伪装加密拷入U盘,并伺机出境与境外间谍人员进行交接。</p><p class="ql-block">侦查发现,自2002年以来,黄娟夫妇将工作中接触到的所有文件悉数拍照出卖给境外间谍人员,其中机密级文件4份、秘密级文件10份,两人共接受情报经费49000美元和30余万元人民币。此外,境外间谍人员还在海外开设银行账户,向黄娟额外发放所谓“养老金”100万元人民币。在2018年年底,黄娟、李宏伟看到我国家安全机关一系列反间谍案件的宣传之后,他们彻夜难眠,双方同时想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自首,但是又反回来想到自己苦心经营多年的事业和家庭,大学还未毕业的女儿以及80多岁的老母亲,他们选择了放弃。</p><p class="ql-block">但法律没有给他们逃脱惩罚的机会,2019年4月,云南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黄娟、李宏伟采取强制措施。今年5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间谍罪判处黄娟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以间谍罪判处李宏伟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p> <p class="ql-block">4.台湾间谍窃取大陆机密</p><p class="ql-block">2011年, 18岁的小哲是一所重点大学机械专业学生, 因为学习成绩优异,他得到了去台湾学习交流的机会。在台期间,一名叫许佳滢的女子主动结交、关心小哲,两人很快确定恋爱关系。该女子以恋人的名义打听套取小哲参与的国防科工机密和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资料近百份。2014年,许佳滢的活动被国家安全部门发现,小哲相处3年的所谓恋人的真面目被揭露出来。原来,许佳滢的真实姓名是许莉婷,1977年1月出生,比小哲大了整整16岁,是台湾军情局的间谍人员。她用尽手段引诱小哲,从而对小哲实施控制,就是为了获取情报。而小哲在色诱之下,最终没能守住底线。</p> <p class="ql-block">5.曾某某非法向境外供密案</p><p class="ql-block">曾某某,男,1975年10月生,江西赣州人,小学文化。1994年到汕头,先后在多家制衣厂工作,后失业。</p><p class="ql-block">2010年10月,曾某某在网络上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策反,并接受其任务、并通过网络先后在湛江、海南发展“下线”,结成“搜情网”,大肆观测搜报广东省汕头、湛江和海南三亚等地军事预警情报,收取间谍经费人民币20多万元。2014年10月,曾某某被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向境外刺探、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p> <p class="ql-block">6.陈某某间谍案</p><p class="ql-block">陈某某,男,1984年7月生,广东汕头南澳县人,在汕头经营糖果厂。2014年4月,一个自称伦敦某媒体记者的间谍人员通过微信添加陈某某为微信好友。通过聊天,境外间谍人员以他们报社可以提供待遇优厚的兼职工作为名对陈某某进行勾连策反。</p><p class="ql-block">因为贪图蝇头小利,自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初,陈某某先后多次接受境外间谍人员的指令,到汕头某军用机场、军港刺探,并向境外间谍人员非法提供我军事预警情报一批,获利4万多元人民币。2014年底,陈某某在新闻上看到有关向境外出卖情报获利被批捕的新闻后,因为心虚害怕,停止了间谍活动,2015年3月,被国家安全机关强制审查。通过审查教育,陈某某主动交代了他从事间谍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对自己实施了危害我国家安全的行为深感后悔、羞愧。</p><p class="ql-block">2015年8月,汕头市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陈某某做出行政处罚。</p> <p class="ql-block">7.陈某琳间谍案</p><p class="ql-block">陈某琳,男,1995年生,广东梅州人,某军工船厂员工。</p><p class="ql-block">2014年2月,一网名为“BILL LEE”的网友通过陈某琳创建的QQ群“××技工学校”与其勾联,以提供报酬为诱饵,要求其提供所在船厂的内部资料,并对船厂及周边水域停靠的军舰进行拍照、观察和标注。陈按对方要求,将该厂内部资料《××科技》逐页拍照后发送给对方,并持续对船厂周边水域进行拍照、观察和标注,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给对方。陈某琳为此每月固定领取月薪3000元。</p><p class="ql-block">2014年10月,广州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间谍罪”将陈某琳移送检查机关审查诉讼。</p> <p class="ql-block">8.廖某某投案自首</p><p class="ql-block">廖某某,男,汉族,1991年3月生,中专毕业。2014年11月,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嫌疑人“JANNY”通过求职QQ群与廖某某搭讪并加为“好友”,称可以为其介绍工作,主要是拍摄湛江军港停泊的军舰舷号,并称无需办理入职手续,只需网上联系。廖某某按对方指令到湛江军港附近拍摄并报送了相关照片,获利1000元。</p><p class="ql-block">2014年11月7日,廖某某在观看了我省广东卫视播出的专题片《警惕间谍》及媒体的相关报道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主动拨打我省国家安全机关报警电话,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后廖某某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有立功表现,受到我国家安全机关的嘉奖。</p> <p class="ql-block">9.李某间谍案</p><p class="ql-block">李某今年41岁,四川达州市人,只有初中文化。2000年,李某来到沿海城市汕头打工,先后做过保安、仓库管理员、公司业务主管,后来与妻子经营了一家小食店,日子平静而祥和。然而,2011年5月的一天,一个陌生的QQ号请求加他为好友,他点击添加后,生活从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p><p class="ql-block">据李某交代,当时对方的QQ备注里写的是女性,年龄为30多岁。起初,“女网友”热情体贴,从工作到生活,事事关心,同时也尝试让他帮忙做一些平常、简单的事情,他都一一照办。经过一个多月的网上聊天,虽未谋面,两人已经开始变得熟络,“女网友”却突然告诉他,其实“她”是个男的,叫“飞哥”。然而,“网友”身份的转化并没有引起李某的警惕,他反而帮“飞哥”向北京国家图书馆订购军事类书刊杂志,一是为了所谓的“朋友”,二是因为这些帮忙有“劳务费”。</p><p class="ql-block">看见鱼上钩了,“飞哥”又在QQ上给李某介绍了一份兼职的工作,每月可提供3000元奖励,要求则是拍摄一些照片并通过网络传给他。“境外间谍机构制定了一个观察目标区,让李某按他们的要求,三天观察一次,主要是观察我们军港的军舰的动态”,汕头市国家安全局办案人员告诉记者。</p><p class="ql-block">在“飞哥”的授意下,李某“工作积极”,不断扩大观测范围,足迹遍布该市水警区导弹快艇大队码头和舰艇、警备区等,并不断获得经济上的“奖励”。时间一长,李某清晰地意识到“飞哥”不是一般人,应该是专门收集军事情报的间谍。然而,这份担忧难敌金钱的诱惑。</p><p class="ql-block">军用机场也成了境外间谍重点关注的地方。收到指令后,李某带着妻子在距离当地军用机场很近的一个小镇上开了一间小店,专门经营奶茶和凉拌菜的生意,店面看上去很不起眼,但方便观察和拍照。小店离军用机场大概就一两公里路,李某开摩托车几分钟就能到,每次进进出出,他都有意识地经过军事目标区。由于日常行事低调,加之李某外表敦厚,周边的居民谁也没有对他产生过怀疑,就连他老婆也不知道他具体在干什么。</p><p class="ql-block">为了安全起见,除了使用QQ外,李某和“飞哥”还开设了专门的邮箱,用来传送拍到的军事图片。“李某在这边登录,把图片放进邮箱,境外间谍在那边登录就可以看到了”,办案人员介绍。</p><p class="ql-block">被判有期徒刑10年,李某的疯狂举动已经严重威胁到国家安全和军事利益,国家安全机关在掌握确凿证据之后,于2013年1月对李某实施抓捕。据办案人员介绍,李某提供的书刊大概有100多份,很多都是内部的书刊杂志,并提供了港口包括军用机场在内的将近两千条部队的动态信息。经军队保密部门鉴定,其中包含机密级军事秘密13份,秘密级军事秘密10份。李某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p><p class="ql-block">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以来,“飞哥”利用“网上书店”、军事爱好者网站等网络渠道,在广东省策反利用12人,在全国范围内更有多达20多个省市40名境内人员被“飞哥”策反利用。</p> <p class="ql-block">10.傅某间谍案</p><p class="ql-block">傅某原是某军工企业的副总工程师,在与同单位工作的妻子一起弃职离岗时,擅自带走50多张计算机软盘、一块大容量硬盘和大量设计草稿、记录、图纸,涉及军事机密项目30余项。在法庭上,傅某夫妇以“没有造成什么后果”自辩,检方则严正指出:“泄密是一种行为犯罪,不是结果犯罪。只要当事人客观上具备了泄露国家秘密的条件,有了泄露国家机密的可能,就能定罪量刑。”傅某夫妇遂被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6年。</p> <p class="ql-block">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p><p class="ql-block">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p><p class="ql-block">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p><p class="ql-block">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p><p class="ql-block">4.策划、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它破坏活动的。</p> <p class="ql-block">提升国家安全意识</p><p class="ql-block">共筑国家安全防线</p><p class="ql-block">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