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认真贯彻落实咸纪办[2021]31号及旬纪办[2021]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和回访教育工作,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近日,湫坡头镇纪委扎实开展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处分执行情况检查、回访教育工作。</p> <p class="ql-block"> 一是自查自纠。通过对2020年以来违纪案卷自查,查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程序向受处分人宣布送达、是否在受处分人所在党支部和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及有关材料是否按照规定归入档案,对未宣布未归档的情况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填写《受纪律处分人员处分执行、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p> <p class="ql-block"> 二是座谈走访。通过走访受处分人员所在党支部负责人及部分党员干部群众,全面细致了解受处分人工作、思想、生活情况及改正错误表现情况。</p> <p class="ql-block"> 三是回访沟通。按照回访工作要求与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交流,尊重受处分人意愿,采取电话和面对面沟通方式。全面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日常表现,以及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情况,同时帮助受处分人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问题。</p> <p class="ql-block"> 截至目前,湫坡头镇纪委对2020年以来受党纪政务处分的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工作,确保了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回访教育工作落细落实取得实效。</p><p class="ql-block">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