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确实将“为民办实事”转化为检验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成果。4月6日至9日,由市委平安办牵头,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四个工作组,对城区29所公办学校及周边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为青少年营造健康成长环境。</p> <p class="ql-block"> 召开楚雄市2021年度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安排部署会议。</p> <p class="ql-block"> 各工作组对校园内“三防”建设、重点部位和基础设施、各类建筑物、在建工程、实验室、食堂、用电线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消防器材、体育活动器材、蓄水池、围墙、大门、护栏、楼梯等设施设备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仔细排查。</p> <p class="ql-block"> 各工作组对校园周边的治安、交通、流动和无证摊点、“三无食品”,有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等方面的隐患进行排查整治。</p> <p class="ql-block"> 针对各学校内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现场召开检查情况反馈会,检查组成员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就学校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107条,并要求学校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同时听取各学校就校园周边影响学生平安、健康成长的环境存在突出问题的意见建议。</p> <p class="ql-block"> 召开楚雄市2021年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反馈会。</p> <p class="ql-block"> 会议听取各工作组开展综合整治情况汇报,对收集到校园周边需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帮助解决的92条困难问题进行交办。</p> <p class="ql-block">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振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宋振华要求,各有关部门一是要提高认识。要把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社会治理的重要工作来抓,纳入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形成管理体系,要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与抓好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强化日常管理,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积极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有效预防学校周边恶性事件发生,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教育环境,构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校园;二是要形成合力。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和政治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将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集中整治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要明确、固定负责领导和负责人员,确保此项工作的连续性,同时,此项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健全机制。市委平安办要完善检查机制、问题交办机制、考核奖惩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p> <p class="ql-block"> 农村学校由各乡镇平安办牵头,组织相关站所于4月30日以前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