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关区第一幼儿园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致家长一封信

美友12164438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p><p class="ql-block">&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您好!今年的4月15日是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国家安危系于每一位公民,民族崛起系于每一个人。为了让您更全面地了解什么是“国家安全”?我园以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为契机,特发此信进行相关内容的普及。</p> <p class="ql-block">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起源</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将每年的4月15日设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总体国家安全观</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提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p> <p class="ql-block">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意义是什么?</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一、有利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方针政策。</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二、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国家安全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指导思想,规定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国家安全制度,将国家安全的内涵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领域,突出强调了维护国家安全不仅仅是专门机关的任务,而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三、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国家安全法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集中地向社会公众传播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便于在短时间内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触和了解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p> <p class="ql-block">维护国家安全,作为公民的我们应该做些什么?</p><p class="ql-block">《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p><p class="ql-block">(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p><p class="ql-block">(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p><p class="ql-block">(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p><p class="ql-block">(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p><p class="ql-block">(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p><p class="ql-block">(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p><p class="ql-block">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p> <p class="ql-block">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应提高警惕注意发现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p><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p><p class="ql-block">(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p><p class="ql-block">(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p><p class="ql-block">(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p><p class="ql-block">(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p><p class="ql-block">(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p> <p class="ql-block">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基石,是民族不断发展前行的保证,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尊敬的家长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增强国防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强化组织观念,培养坚强的意志,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做新时代的中国人!用实际行动维护祖国的安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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