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近日,电影《我的姐姐》正在热映。电影讲述了在一个<b>重男轻女</b>的家庭中,父母因车祸意外双亡后,刚参加工作没多久的姐姐安然面临<b>考研去北京上学,追求当医生的梦想</b>和<b>留在老家扶养6岁弟弟</b>的两难抉择。</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不少网友认为,姐姐应该有自己独立的生活,去追逐梦想;也有网友认为,弟弟太小,只能由姐姐承担起扶养的责任。</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 <h3>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姐姐是否真的有义务必须扶养弟弟?这种义务是否会导致社会问题的出现?影片中,姐姐一开始想把弟弟送养,姐姐又是否有这个权利?</h3></br><h3>对此,律师向总台记者进行了专门解读。</h3></br> <strong>姐姐有义务扶养未成年弟弟</strong><strong>但需要满足三个条件</strong>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法律事务部主任、合伙人律师明明向总台记者解读称,<strong>只有同时满足三项条件,哥哥姐姐才需承担对弟弟妹妹的扶养义务。</strong><br></br>首先,父母去世或无力抚养;弟、妹须为未成年人。如果弟、妹已经成年,即使其无独立生活能力,兄、姐也无扶养义务;<h3>兄、姐有负担能力。这包括行为能力、劳动能力以及因劳动实际获得收入或具有生活来源的能力,也就是兄、姐能够保障自身及弟、妹的基本生活。</h3></br><h3> <h3>△《我的姐姐》剧照</h3></br><h3>在电影中,主人公的父母双双亡故,弟弟年幼,姐姐在医院当护士,满足法律规定的三个条件,<strong>因此,电影中的姐姐对弟弟具有扶养义务。</strong><br></br></h3></br> <h3><strong>弟弟由姐姐扶养长大后</strong></h3></br><h3><strong>对姐姐是否也有应尽义务?</strong></h3></br> <h3>不少人提出,“权利和义务应该对等”,假如姐姐扶养了弟弟,那么弟弟长大后是否应该对姐姐尽一定的义务?<br></br></h3></br><h3> <h3>△网友评论<br></br></h3></br><h3>对此,明明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姐姐对弟弟的这一扶养义务并非单向的,<strong>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也会产生扶养的义务。</strong></h3></br><h3> <h3>△《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内容 来源/中国人大网</h3></br> <strong>只要征得抚养人同意、办好手续</strong><strong>姐姐有权利将弟弟送养</strong> <br></br><h3>电影中姐姐想把弟弟送养,但受到姑妈等众多亲戚的阻挠。</h3></br><h3> <h3>△姐姐在见领养人的过程中,被赶来的姑妈指责</h3></br>那么,姐姐是否有权利将弟弟送养呢?<h3>明明律师解读说,<strong>当姐姐成为弟弟的监护人,便可以成为已经是孤儿的弟弟的送养人</strong>。不过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strong>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strong>。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先依照法律变更监护人。</h3></br><h3>电影中,这对姐弟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存在未明,是否具有抚养能力也未提及,如果他们存在,姐姐送养弟弟需要经过他们的同意。<strong>至于电影中其他亲戚如姑妈等人并无资格阻止姐姐送养弟弟。</strong></h3></br><h3>而想要合规地完成送养,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h3></br>需要提交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还需要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h3>作为监护人的姐姐,还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h3></br> <h3><strong>姐姐可以寻求哪些帮助?</strong></h3></br> 在影片中,姐姐在处理弟弟的问题上,未曾想过借助社会的、第三方慈善机构的力量。她是否可以向外寻求帮助?<br></br><h3> <h3>△《我的姐姐》剧照</h3></br>明明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法律,履行监护职责是有一定的顺序的,在第一顺位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第二顺位的是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第三顺位的是满足扶养条件的兄、姐。<strong>在他们都无法担任监护人时,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可以担任监护人,但是需要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strong><br></br><h3>至于其他程度的帮扶,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h3></br> <h3><strong>现实版“我的姐姐”让网友心疼</strong></h3></br><h3><strong>律师:其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strong></h3></br> 如果说从法律层面说,姐姐有义务去扶养弟弟的话,从现实来说,这种义务是否会导致一些社会问题的出现?<br></br><h3>近日,发生在浙江杭州的一起新闻事件被网友称为<strong>“现实版《我的姐姐》”</strong>:杭州一女子跳河轻生后被救起。据了解,轻生女子是云南人,姓刘,今年20岁,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她十几岁就出来打工,养活两个妹妹一个弟弟(如今都是十几岁的年纪),这样的重担让小刘不堪重负,已不是第一次有轻生念头。</h3></br> △小刘跳河轻生 图源/浙样红TV<h3>小刘的经历让许多网友心疼。明明律师表示,法律对于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的适用条件做出了较为严苛的规定,<strong>以小刘的经历为例,她其实并不符合规定的适用条件。</strong></h3></br><h3>小刘的父母仅为离异,对子女仍有抚养责任,而且小刘十几岁时也并没有负担能力,她对这三个弟妹并不需要承担扶养义务。</h3></br> <p class="ql-block">△小刘被送医 图源/澎湃新闻</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这种情况下,如果小刘的父母并非丧失抚养能力,则属于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依据《民法典》,她的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值得注意的是,<b>即使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她的父母仍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支付抚养费,同理,离异并不影响她的父母支付抚养费的义务。</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