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各位家长:</p><p class="ql-block"> 为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学校恶性事故的发生,给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4月9日上午,利通区第三小学开展了校园管制刀具清查行动,同时对学生进行了相关安全教育。通过这一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坚决做到“不买、不带、不用管制刀具”的“三不”规定。为学生安全、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也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p> 违禁物品的危害 <p class="ql-block"> 1、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构成犯罪。2、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3、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棍棒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因此,制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和违禁物品,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p> 管制刀具的种类 <p class="ql-block"> 1、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棍棒等。2、其它非学习所需刀具,包括水果刀、工艺刀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3、是双截棍、三节棍等棍棒、玩具枪等具有风险性的游玩器具。(部分违禁物品展示)</p> 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规定 <p class="ql-block">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根据《中小学惩戒规则》将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如果屡教不改,就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后果的,依法处理。对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人,即使其未造成任何后果,也要给予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p> 学校措施 <p class="ql-block"> 当前学校利用了多媒体宣传、安全员指导、班会等大力宣传管制刀具的危害,采取班级自查,学校突击检查的方式查收一切危险物品;凡私自保管、藏有管制刀具的学生不论做何用途,一律收缴,由班主任收齐统一上缴学校。有妨害公共安全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 <p class="ql-block"> 尊敬的各位家长,学生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的未来,希望大家能够积极教育自己的孩子并严格要求不准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的学习环境,确保孩子们开心健康的成长。</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利通三小</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2021年4月9日</p><p class="ql-block"><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