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中心小学关于禁止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告学生家长书

北城中心小学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p><p class="ql-block">您好! </p><p class="ql-block">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p><p class="ql-block"> 我校也明确规定“未满12周岁禁止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p> <p class="ql-block">  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自行车、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小学生违规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p> <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55, 138, 0);">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有以下几方面的危害:</span></p><p class="ql-block"> 1.很多小学生骑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p><p class="ql-block"> 2.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p><p class="ql-block"> 3.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车速度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p><p class="ql-block"> 4.有些小学生骑自行车时(甚至超电动车) 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p><p class="ql-block"> 5.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p><p class="ql-block"> 6.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span><span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55, 138, 0);">现我校就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现象提出以下具体要求和措施:</span></p><p class="ql-block"> 1.学校通过专题讲座、召开专题班会,针对我校学生节假日期间有骑电动车的现象,讲清楚学生骑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禁止学生骑自行车及电动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做到“孩子的安全我负责”。</p><p class="ql-block"> 2.学校不定期对学生进行抽查,凡是发现学生在上下学时段及节假日期间有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的情况,学校将给与批评教育,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给孩子购买自行车或电动车,也严禁孩子骑车上下学。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p> <p class="ql-block">  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请家长一定要引起重视,家校合力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环境,助力孩子健康成长。</p> <p class="ql-block">文字、图片:施玉伟</p><p class="ql-block">编辑:郑媛</p><p class="ql-block">审核:施玉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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