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第五中学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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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b>  今年3月29日是我国第26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根据教育局《海伦市教育系统 2021 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b></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b>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月31日下午,我校邀请海伦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秋,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艳洁带领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为我校同学们上了一堂主题为“中学生人际交往与犯罪”的法制教育课。</b></p> <p class="ql-block"><b>  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张美慧通过列举一个个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什么是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同时就如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为同学们浅析了应如何选择“朋友”;讲述了“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丹之所藏者赤,漆之所藏者黑,是以君子必慎其所处者焉”的重大含义。又为同学们讲解了青少年犯罪相关法律知识,让同学们懂得珍惜生命,遵纪守法、团结友爱、从我做起,不恃强凌弱,不以大欺小,不聚众斗殴,建议同学们时刻牢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一名句,让同学们真正理解“与智者为伍、与善者同行”的重要意义。</b></p> <p class="ql-block"><b>  生动的讲座,感染了在座的每一位学生。活动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这次活动增强了他们对法的认识,提高了自己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使他们懂得珍惜校园美好时光,远离违法犯罪的必要性。法制教育课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提高了学生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能力,同时,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b></p> <p class="ql-block"><b>  安全重于泰山,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仅仅靠开展一次活动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时时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工作,确保学生不出任何安全事故,让安全陪伴学生每一天。</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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