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尖上的劣马

横眉

——谨以此文献给我的55岁 真正爱上写作应该是初中的时候。那是一篇描写秋收的作文。妈妈帮我改了一句话:“金色的豆角饱满鼓胀,像怀了孕的母亲。”我因此一炮走红,在老师和同学眼里成了作文高手。为了保持这种热度,我开始有意识地看父亲带回家的各种报纸杂志。 <p class="ql-block">之前,也喜欢写一些东西。记得我是上五年级时回到妈妈身边的,一下从“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乖宝宝变成了独一无二的大哥哥,各种不适应让我心潮澎湃、跌宕起伏,坏情绪狼突豕窜、跅弛不羁,冰水敷面而不能自持,于是便偷偷写一些东西,压在箩筐下,藏到米缸里。</p> 缸里霉变的米让我有了一些文字功底。上了高中,自然也能混上几篇范文。不好不坏的那种。其他功课不好,脑子又不够用,作文是唯一能让我出头露面的工具,所以对语文就格外用心。但课本上好的文章还是背不下来。所以,我写的作文能看但不能读。但这不影响我把情绪泼洒到废纸上。 我把写过的作业本或父母用过的文件纸翻过来,用以记录我的高中生活。一般是休息日返校的第一个晚自习,我什么也不干,粗暴地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想记下来,间或掺杂一些变态的议论。我把它叫做“随笔”。 我是那种更年期提前到少年时代的人,行动超乎常人的诡异。即便写个随笔,也给人一种鬼鬼祟祟的神秘感。我的举动激起了同学们的好奇心。当我出去后,便会有同学偷看我在那个破本子上写了些什么。被我发现了,自然是怒而目之。因为,偷看我所谓“日记”的,好像只有女同学。那个时候,男女同学是不说话的,再生气,我也只能是怒而目之了。 上了大学,写随笔的习惯被我延续下来。因为有了时间,可以说几乎天天写,便将《随笔》更名为《日记》。因为有“嚼舌根”的臭毛病,在日记里常常对别人评头论足,说些闲话。有了高中被人偷看日记的先例,为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便给全班同学都编了号。凡涉及到某同学的,直接用代号表示。代号和名字对照表专门弄了个小本子记了下来,有点谍战片中密码本的意思。结果还是弄丢了,在同学中间引起了轩然大波。那段时间,我就像偷了举人东西的孔乙己一样,低眉顺目,惶惶不可终日。 上大学后,我的逆反和焦躁并没有因为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而缓解。我开始写诗、写杂文,出诗笺、办报纸。抨击学校、讥讽老师。因此得过奖,也因此被学校大会批评过。再加上我的不修边幅,被同学们封为“晋中八大怪”之一。 高中日记被偷窥的刺激一直延续到大学时代,无来由地让我感觉自己写的东西或许真是精品。极大地激起了我的表现欲。于是,我的日记便在我欲拒还迎的心态下,在几个要好的同学中间传看开来。便是连少年维特的烦恼也一同抛撒出去。那种被关注的感觉羞臊而美好。 我一直郁结难解的是,为什么几乎没有男再学看我的日记?为什么看我日记的女同学没有一个看得上我?这种苦恼让我很没面子。 学文的人,情窦都开得早。我也一样,只因为自信缺失,即便在文字上有所表露,也显别扭。似乎在很早的时候,我就给别人代写情书了,在别人的信纸上一本正经地抒发着自己想象出来的感情。当委托人追求的对象被我的文字感动得一塌糊涂的时候,我就会幸福得莫名其妙。宛如一个立了功的大盗。 上班后,文字帮了我的大忙,很受同事和领导欢迎。于是,我便代同事们写写先进材料,给领导写写工作思路。润笔费是没有的,但开阔了我的眼界。我很享受。因为我找到了我存在的价值。 虽然不喜欢,但为了吃饭,会计还是被我在毕业后学了个七打八。以我这一瓶子不满半瓶醋晃荡的水平,也能写出一些财经方面的论文来。于是,我又被自己擢升成财经类职称晋升的论文写手,以别人的名字在大大小小的期刊上发表。因为可以帮到人,所以我的人缘儿很好。 大学毕业时,我的论文是“优”。所以我一直想去报社。即便被分配到企业,我还是想去企业的报社。人事处的领导要求检视我的论文时,我激动得差点从二楼上跳下去。结果,把能翻的地方都翻到了,还是没找到。我认为领导一定以为我骗了她,我只好灰溜溜地到领导指定的单位报到。从此,我死心塌地地做起了会计。开始把我的情绪以借贷的方式写在凭证纸上。 我的随笔和大量的通信都被我打包留存,但有很大一部分还是在频繁的搬家中丢掉了。尤其是那些让人脸红心跳的文字。不知道捡到的人会不会翻看,会不会被感动。而我只要有闲暇,丢掉的会去想一想,留下的会去翻一翻,或笑或叹,五味杂陈。甚至想着有一天彻底闲下来,把它们敲到电脑里。无论乖戾、无论张狂,无论幼稚、无论粗俗,这就是我的生活。生活是需要自己去复读和记忆的。 QQ空间、微信等电子媒体问世后,写东西和发东西成了我每天必须做的功课。它改变了我被动生活的模式,让我有机会主动把自己展现给公众,从关注中获取幸福和满足。这种恬不知耻的裸露愉悦了我的生活,让我有了一个无处不在的知心朋友。他看不见我,我看不见他。但可以任我发泄、任我倾诉。 我是一匹奔跑在笔尖上的劣马。注定我的生活在笔尖上开花,在笔尖上结果。注定即将55岁的我在笔尖上饮水,也在笔尖上跌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