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大约是1968年春天。一个星期天的早上,我们几个人搭连队的马车去团部。车上还坐着营军管组的组长、驻格尔木汽车团的营教导员老郭,他回部队办事。路过烟台战友组成的九连,看到人家宿舍门前放着一个铁皮炉子。星期天都还没有起床,院子里一个人也没有,有人跳下去把炉子搬上马车。赶车的战友很配合,扬鞭催马快速离去。郭军管看到这一幕,苦笑着说了一句:“当兵的不偷,五谷不收。”</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郭军管的这句话是当时青藏线上的一个写照。那年月高原上的条件非常艰苦,车队跑一个来回得二十多天。道路险峻颠簸,抛锚翻车时有发生。车上配备的汽油桶、帆布、备胎之类在行驶途中颠掉遗失,回去没法交代,只好去别处偷了顶数。另外物资供应十分匮乏,不管是吃的还是用的,好多就是有钱也没有地方买,有大胆的汽车兵便运什么偷什么。是路上颠掉了还是被老乡或自己人偷了,领导也搞不清楚。当然也有一些人为此受到处分,严重的还被开除军籍遣送回乡。</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兵团的条件比汽车兵又差远了,所以这句话同样适用在我们身上。</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偷东西做贼,历来是让人鄙视和仇恨的。在当时那个环境下,有时偷也是为了生存无奈而为。当然还要分偷谁的,偷公家的不太丢人,偷个人的必遭谴责。还有重要的一条要看偷来东西的去向,偷回来小部门共用或者大家分享可以,若是个人独吞则不太光彩了。</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我们连最早的“失窃”事件是发生在连部。指导员是广西人,国民党的起义兵,参加过抗美援朝。是他从青岛把我们带过来的,人挺好,就是心眼多。他买的橘子露三番五次被人偷喝,有一天晚点名指导员得意洋洋地说:“我用尿加白糖自制的橘子露昨天又被人偷喝了,不知现在这位的感觉如何?”引得哄堂大笑,可又觉得他的做法有点过分,至今也不知是哪位吃了这个哑巴亏。若干年后我在博客里写了这件事,北京的博友海螺大姐回复说:“其实还有一个可能,瓶子里真的是原装的橘子露,指导员那样说是为了恶心偷喝者。”想想她说得有道理。其实像这种做法与其说是偷,不如说是恶作剧。</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前面讲过要结婚的战友给屋里的地面换新土时,挖出来一大堆鸡蛋皮。连里把之前住在这里的两个战友找来一问,招了:两年前,两人拿着绳子和小筐,一个从天窗溜进伙房仓库,另一个在房顶上接应,分几天偷了一筐整整五十斤鸡蛋。两人每天半夜用钢精壶煮了吃,鸡蛋皮就地埋在屋里。据他俩说,最后真是吃草鸡了,嗝气都是鸡屎味。也不敢叫别人来吃,怕走漏风声。实在吃不下,又不敢老是存在屋子里,只得把剩下的鸡蛋也埋了。大家知道后都谴责他俩吃独食,还宁可埋了也不让别人吃。</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最可笑的是有一位战友偷鸡不成蚀把米。连队每月都要去一两次格尔木拉副食品,回来时就天黑了。炊事班卸车时,好多人跑来看热闹,有的想趁人不注意捞点什么。有一次晚上卸车时,有战友趁黑从马车上拖出一大块肉就往后面递,一位穿皮大衣的战友接过来揣到怀里转身走了。回到班里在煤油灯下一看,原来是一块黏黏糊糊的猪大油——把件皮大衣给毁了。</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最奇葩的是,汽车连的司机看到公路边的戈壁滩上平铺着一块大帆布,好久也没人收起来。于是趁着天黑去用绳子穿到帆布角上的铜圈里,另一头拴到车箱后面开车就跑。万万没想到帆布下面是住着施工士兵的地窝子,一拉帆布下面露出了灯光。当兵的跑出来开上车,顺着帆布在地上拖出的痕迹,一直追到兵团汽车连大院。</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还有的去草原偷哈萨克牧民的羊。在羊群路过的地方挖陷阱,上面铺上红柳条。老远看到过羊群了,稍后就去阱中抓羊。陈大夫回城后坦白,以他为首的卫生队的几个人,多次到草原上拿绳子套哈萨克牧民护羊群的藏獒杀了吃。</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偷猪的事是前些年才听一位战友酒后坦白的——当年听说过连里多次丢猪,始终不知谁干的。他那天喝得不少,不打自招。有了孩子没有东西吃,连猪肉罐头也买不着。那时连里的猪都散落在院子里,自己找食吃,他就大着胆子和别人合伙深夜里偷杀了一头猪,把肉腌在旧的榨菜坛子里,埋在床铺底下,外面用箱子挡住。后来觉得两人一起干不安全,容易泄漏出去,就撇开那个人自己干,先后又杀过两头猪(不知道被他甩掉的那一位是不是也单干了),床铺底下埋了三个坛子每次都是满满的,全家人没有缺过肉吃。</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我听得瞠目结舌,想想当年全连几个月不知肉滋味,心底禁不住蹦出两个字——我靠!</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去成都的青海干休所看望一位老领导的时候,听他讲了一个特别有意思的偷的故事。机务连一位老兵排长,晚上给团政委家送去一条鲜猪腿。政委是三八年的老革命,家里人口多,他们家也没有肉吃——借用电影《甲方乙方》中的一句台词:“地主家也没有余粮了。”过了几天,机务连的指导员跑来找政委报告,连里养的一头准备过年的大肥猪不知被谁偷走了。政委一听,顿时想到了那条猪腿,立马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据说,他把脸一板斥责这位指导员:“你连头猪都看不住,还有脸跑来和我说!”指导员莫名其妙地讨了个没趣,悻悻而去。</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还有一个偷的故事。文革中西藏寺庙里许多铜佛像被清理出来,一车车地运往兰州炼铜厂化铜。这些卡车都用帆布遮盖着,路过格尔木过夜时,被住在小岛上(格尔木河水旁的一片稍高的地方,住着兵团工程团和几个直属单位)的兵团战友发现了。许多人半夜爬上车,掀开篷布一角,也不管什么样的,摸着什么算什么,闭着眼往麻袋里装。我曾经辗转得到一个,后来又被别人要去了。最可惜的是,很多人把文物级的铜佛像头上钻了洞,做了台灯。</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在农业连队,偷点地里的土豆萝卜、蚕豆豌豆,结婚后偷点麦子喂鸡,偷块木板偷根绳子,比较普遍,算不上什么丢人的事。不过我可是真的从来没有偷过,哪怕是一个萝卜一棵葱,从小对“偷”有心理障碍。当然我也没有那么清白,班里的战友出去偷鸡摸狗,知道我下不了手,就让我在班里劈柴烧水,等着他们偷回来下锅。</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连队菜园班养的一只看菜园的狗就让我们班给偷着杀了,连夜炖熟吃了。第二天菜园班的人从我们班的房顶上找到了狗皮,大家仍然死不认账,问谁都是一问三不知。菜园班男少女多,面对八九个大男青年,也无可奈何。过了些年,我成家后养的一条看家大狗,也不知道被谁偷走了——也算是报应。</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偷棵白菜摘点豌豆夹,甚至偷个鸡摸个狗,即使被抓住了,顶多挨顿批评,严重的受个处分。但是也有的胆大妄为,偷大发了,为此坐了牢,得不偿失。</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配图和开头偷炉子的马车无关。</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