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为度 爱为纲 共携手 育未来

杨蒙

<p class="ql-block"> 小桃灼灼</p><p class="ql-block"> 春色满河</p><p class="ql-block"> 雨晴风暖</p><p class="ql-block"> 天气正醺酣</p> <p class="ql-block">  最美人间四月天,不负春光更前行。在这播撒希望的季节,为更好推动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将教育部制定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全面落地、顺利实施, 近日,泊头市第四中学开展了关于教育惩戒实施细则座谈会。王凤民校长就<span style="font-size: 18px;">《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span>适用的范围、实施的情形、惩戒的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地解读,并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p><p class="ql-block"> 会议中提到,作为教育者,在教育的过程中,如果学生犯了错误,不予以指正,长此以往,学生的抗挫能力减弱,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好的教育,必然是宽严并济、奖惩分明的。好的老师,必然是管教同步、严慈同体的。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让惩戒有了尺度的同时,也存留了温度。</p> <p class="ql-block">  会议结束后,每个年级分别召开了相应的会议,参会教师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大家普遍认为,规则明确了学生、家长、教师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能够做到有法可依,能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有效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p> <p class="ql-block">  凝聚产生力量,沟通创造和谐。为了更好的架设学校与家庭协同教育的桥梁,实现教育的优化,关注孩子的成长细节和全面发展,形成教育合力,提升教育成效,泊四中特向广大家长发出《关于教育惩戒致家长一封信》,得到了广大家长的积极响应与认可,并发表了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见解,纷纷表示能遇到手持戒尺,眼中有光的老师,是孩子一生的幸运,学会感恩,积极配合学校,配合老师共同管理孩子,齐心协力,助力孩子成人成才。</p> <p class="ql-block">  阳光明媚暖校园,鲜花吐蕊溢芬芳。教育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体,我们坚信,在广大家长的支持和配合下,定能形成教育合力,用恰到好处的教育方式和方法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共筑四中学子辉煌的明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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