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危险 会避险 守护安全成长 ——民族中学@全体学生,珍爱生命,健康成长

一叶知秋

我国每年有5.7万名青少年儿童因意外死亡,150万名青少年儿童因意外致伤致残。每一起事故对孩子和家庭都带来巨大伤痛,事故现场,家长悲痛欲绝,戳痛人心。据调查,涉及学校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达20多种,包括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交通事故、火灾、溺水等,这些都危害着青少年身心健康。 自1996年起,中国确定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设立这一制度是为了全面深入地推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使中小学生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为积极预防、降低和减少学生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率,切实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促进他们成长。 今年3月29日是第26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为:知危险 会避险 守护安全成长。值此之际,民族中学再次提醒同学们珍爱生命,关注安全,健康成长: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一、交通安全屡屡让人忧心,安全准则时刻谨记</b></h3> 2020年12月1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一)一“盔”一“带”,安全常在</b></h3> 近期,红桥交警支队在日常交通疏导工作中,发现多起家长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时,车后驮带的孩子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的现象,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在此,特提示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的家长,在自己佩戴安全头盔的基础上也要保证孩子的安全,为孩子佩戴好安全头盔,保证学生们的人身安全,安全出行,遵守法规,全力维护我区校园交通安全工作有序稳定。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安全带(安全座椅)保安全</h3>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电动车上路,骑乘都要戴头盔</h3>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二)遵守法规,安全乘车</b></h3>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机动车道上下车,事故隐患风险多</h3>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右侧上下车更安全,开门下车需谨慎</h3>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三)守法骑行,一路阳光</b></h3> <div align="center">骑车上路守规范<br><br></div> 驾驶自行车应当年满十二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不得载人;已满十八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天津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不得在机动车道骑车,不得抢行、逆行,横过道路要推行</h3>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平衡车、滑板车等不得上路行驶</h3>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四)行人过马路,安全记心间</b></h3>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车后过马路,左看右看再左看</h3>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路口等待要注意,大车转弯有危险</h3>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马路不是游戏场,追逐打闹很危险</h3> 路上不做低头族,不得实施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接听、拨打电话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二、交警姐姐的交通安全公开课</b></h3>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请谨记”五不五要“ 五不: <br>①不闯红灯;<br>②不随意横穿公路;<br>③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br>④不乘坐超员车辆;<br>⑤不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以及报废、非法拼装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br><br>五要: <br>①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br>②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乘坐轿车要坐在后座的安全座椅上,<br>③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br>④走路要走人行道,<br>⑤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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