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持续推进“清风行动”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和惩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3月30日周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系森林警察大队、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我县的花卉和集贸市场、饭店、医药店进行全面一次检查。 </p> <p class="ql-block"> 民警和市场监管局的同志对县城的花卉市场进行检查,对市场上出现红豆杉进行辨别。</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8px;"> 治安大队民警和市场监管局的同志对医药店内中药材进行检查。</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8px;"> 治安大队民警对市场上水生动物进行检查,严防非法捕捞野生动物的行为。</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8px;"> 最后县局治安大队和市场监管局的同志在县城老街发现一鸟笼有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联系到鸟主人李某经普法教育后并现场放生。</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8px;"> 下一步,县局治安大队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集贸市场、花鸟市场、药材市场、餐饮服务等场所可能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场所进行检查清理整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