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篇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p><p class="ql-block"> 您好!</p><p class="ql-block">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关心、爱护他们使其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职责。学生的安全问题重于泰山,为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学生特点,现就安全工作特别是学生交通安全提出以下建议,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并确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1、配合学校对您的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您的孩子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严格遵守交通“八不准 ”(即:不闯红灯、不逆向行走、不穿越护栏、不乘黑车、不骑“英雄”车、不抢道、不跳车、不爬车)。</p> <p class="ql-block"> 2、根据《青少年预防伤害办法》中的有关规定,12周岁以下的少年不许骑车上学。如12周岁以上确需骑车的同学应定时检查自行车,保证车辆本身的安全,特别是车铃和刹车。骑行时靠右边,注意来往车辆和自己的行车速度,不要相互追逐打闹比速度。若是几位伙伴同行,要前后错开,不可并排,不准行车带人。严禁学生驾乘摩托车上路,家长用摩托车带孩子上路,也必须严格按交警的要求,带好安全帽。</p> <p class="ql-block"> 3、教育子女走路要做到:坚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也要注意靠路右边排成纵队行走,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禁止学生边走路边看书或在路上、桥上和有危险处追逐打闹。</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1, 1, 1);"> 4、请家长做到: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做好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交待孩子见到交通肇事逃逸车要设法记住车牌号码和车辆特征,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电话:110 、122 )。</span><span style="color: rgb(57, 181, 74);">特别提醒:不用无牌无证、电瓶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接送孩子,特别是别人家的孩子。</span></p> 学校篇 <p class="ql-block"> 学校负责安全的常圣华校长在周一全体师生升旗仪式上,专门解读了“未满12周岁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禁止骑电动车”相关文件。从法律层面告诫孩子们注意出行安全。</p> <p class="ql-block"> 师生代表在“遵守交通法规,不骑电动车、自行车,文明出行,从我做起”条幅上签名。</p> <p class="ql-block"> 发放《禁止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上学告家长书》</p> <p class="ql-block"> 生命只有一次,遵守交通规则从你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让我们携手共创,为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而共同努力!</p> <p class="ql-block"> 站前小学安全处</p><p class="ql-block"> 3月29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