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亲爱的家长朋友: <br> 您好!在这春意盎然的四月,我们即将迎来我国民间重要的传统节日——清明节,这是中华民族缅怀先人、祭祀祖先的传统节日。为了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充实平安的假期,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清明"小长假安全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我校根据海口市教育局指示精神,特别提醒各位学生家长在假期要认真履行监护人的教育和监管职责。 现把周五下午错峰放学时间安排、清明放假时间安排及安全注意事项通知如下,敬请家长做好孩子的监护、教育工作。</h3> <h3>一、清明放假(周五)下午错峰放学时间安排</h3> <h3>二、放假安排 <br>放假时间:4月3--5日(周六至周一) <br>返校时间:4月6日(星期二)</h3> <h3>三、假期安全注意事项<br> 1.保护环境"文明祭祀" <br> 清明节祭祀不是一种迷信活动,而是家人对已经逝去祖先的怀念,缅怀他们对后人、家庭及社会所做的贡献,激励后辈向他们学习,努力去做好更多有意义的事。它是中国的传统文化活动,值得我们提倡、参与、弘扬!同学们尽可能同家长一道参加清明节祭祀祖先活动。上山扫墓祭祖倡导用植树、献鲜花、花篮、花圈等文明祭祀方式悼念逝者。同时,上山扫墓不要有乱砍林木行为,扫墓后要带走所有的垃圾,不要遗留废弃物在山上,以免破坏生态环境。</h3> <h3> 2.防溺水教育 <br> 广大家长务必加强防溺水教育,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孩子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和监管孩子不到江河湖泊及堰塘、沟渠等处私自洗澡、戏水、游泳,以免发生溺水事故;教育孩子若发现同学、同伴溺水时,要呼叫成年人开展救助,防止因盲目施救而造成更大伤亡。要求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h3> <h3> 3.交通安全教育 <br> 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严禁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和超载车辆,防止各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满12周岁不要骑自行车等。</h3> <h3>4.社会活动安全教育 <br> 教育孩子不得进入营业性的"网吧",不登陆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外出活动必须征得家长同意,孩子要熟记家长电话,不要与陌生人接触,更不要让陌生人带走。家长要与孩子多交流沟通,关心孩子心理健康;要教育孩子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不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警惕不法分子欺诈、骚扰,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要在冷静自救的同时拨打电话求救。</h3> <h3>5.文明行为和习惯养成文明行为:<br> 假期要教育孩子的文明行为,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待人热情有礼,恭谨谦让,尊老爱幼,培养良好的操行品质;引导孩子在家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培养热爱劳动的品质。习惯养成:假期中,不要忘了提醒您的孩子学习哦!教育孩子养成自觉学习、自觉认真完成作业的习惯;引导孩子主动阅读,多读书,读好书,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开展或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休闲活动,感受传统文化,体验幸福生活,开阔眼界,陶冶情操。</h3> <h3>温馨提示:<br> "清明"期间孩子外出要注意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泥石流、雷电等)的侵袭,学习规避意外伤害的基本常识。家长与孩子要共同学习掌握火灾、煤气中毒、触电、烫伤及特种设备故障等事故的防范与应急救护知识。</h3> <h3> 平安是福,安全第一。敬请各位家长务必在百忙之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督力度,时时提醒孩子注意安全,一切以安全为重。相信在您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孩子一定会在浓浓的亲情滋润下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快乐、祥和的假期! <br> 预祝各位家长节日安康,工作顺利,谢谢合作! <br> 昌茂花园学校小学部学生处 <br> 2021年3月30日</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