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全面贯彻落实孙春兰总理在“全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讲话精神,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辽宁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溪湖区防指部明确任务、迅速行动,进一步加快全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p><p class="ql-block"> 一、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展舆情监测,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的接种环境。大力宣传目前我国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是可靠的,对避免转成重症的保护率在90%以上,在避免发生死亡的保护率接近100%,能大大降低新冠病毒引发的肺炎的病死率。</p> <p class="ql-block"> 二、加强接种能力建设。一是全面开放常规免疫门诊、成人接种门诊及狂犬病疫苗接种门诊承担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开发全区5家常规免疫规划接种单位,按每日接种量50-200剂次计算,全区免疫规划门诊日接种两约250-1000剂次(保证正常免疫规划接种工作基础上合理安排接种)。二是在区内设置大型临时接种点,并储备1个临时接种点,便于开展大规模接种,迅速提高接种覆盖面。三是基层医疗机构中每家至少储备4-6名医护人员作为预防接种人员。四是区卫健局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培训。完成我区预防接种人员共15人的培训工作。五是加强疫苗安全管理。卫健局切实做好接种点启用与运行、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医疗保障及疫苗冷库维护改造、医用冰箱配备、电脑更新等工作,提高接种效率,确保接种安全。</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3月24日,区卫健局组织医护人员到本溪市看守所进行一天的紧急接种,出色地完成了看守所317人的新冠疫苗接种任务。</p> <p class="ql-block"> 3月27日卫生监督中心对我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开展疫苗接种工作专项监督检查。</p> <p class="ql-block"> 三、发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接种 。区内各部门主动与区疾控中心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接,统一组织相关人员到接种单位实施接种,确保部门重点人群“应种尽种”,接种率达到本单位、本部门80%以上。</p> <p class="ql-block"> 3月27日,溪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休日加班开展疫苗接种工作。</p> <p class="ql-block"> 四、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组织发动责任,并具体负责本部门及直属单位的接种工作,按照“局发动、属地组织、条块结合”原则,区防指部负责全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宣传发动和统筹调度;各办事处、行业主管局负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组织实施工作,对本行业、本单位进行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计划、分批次、全覆盖,持续不间断开展接种。</p> <p class="ql-block"> 我区实行“双向预约制度”,按批次、有计划组织各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到5家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目前,市卫健委已拨付至溪湖区新冠肺炎疫苗4886只,截止到3月27日共接种4862支疫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