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人人有责曙光学校“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

勿忘我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br>您好!<br><div>在这春和景明、草长莺飞,孩子们在美丽校园汲取知识,健康成长的美好季节里,迎来了新的学期。为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保障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所有孩子在开学时都能返回校园,和亲爱的老师、同学们一起学习、生活,实现他(她)们心中最美的梦想,在此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并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br></div> <br><div><br></div> <div>节选:<br></div><div>第四十六条国家机关、军队、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为儿童、少年、青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div><div><br></div><div>第五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div><div><br></div><div>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div> <div>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党和国家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责任。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和长远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建设更加富裕、更加文明、更加和谐、更加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div><div><br></div><div>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基本内容:①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扶养、教育、监护的职责;②尊重未成年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③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他们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④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⑤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和残疾未成年人。</div>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呼唤社会良知,不要受利益的驱使,不要让未成年人的身心在不良网吧、不良荧屏声频、不良出版物中受到毒害;我们呼唤社会爱心,以各种方式、从多种渠道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事业,促使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任重道远。“保护未成年人——我们在行动”,请您与我们一起,坚实的臂膀筑起安全屏障,守护祖国的未来,托起明天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