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社会上的电动车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生活中因骑电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中小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路或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学校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未满12周岁学生骑单车上、下学。为了贵子女的安全着想,请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杜绝学生驾驶电动车辆的现象。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h3> <div style="text-align: right;"> 桂林市中华小学</div><div style="text-align: right;">2021.3.18</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