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加强辖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021年3月17日晚,根据支队、大队工作部署及要求,交警尖草坪一大队一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夜间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整治机动车酒驾醉驾、擅自改变机动车安全技术参数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全力为辖区群众出行提供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p><p class="ql-block"> 在检查过程中,车牌号为豫PG2XXX和晋A6HXXX的车辆被民警拦下检查,遂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分别对这两名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为55mg/100ml和2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对这两名驾驶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他们面临的将是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十二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p><p class="ql-block"> 随后,民警对车牌为晋A5BXXX和晋A6QXXX的轻型厢式货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提供的行驶证上标明该车类型为轻型厢式货车,与眼前的“轻型厢式货车”明显不符,存在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询问驾驶员得知,这两辆车分别车从事运输行业,为了能多装卸货物,车主私自加装了自卸装置方便拉货卸货。随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这两名驾驶员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做出处罚,并责令其尽快予以整改,恢复车辆原貌。</p><p class="ql-block"> 尖草坪一大队一中队将持续开展常态化管理,加大辖区机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严查严管的整治氛围,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