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关于合法维权的提醒,我在业主群里发过的信息<br></div><div><div><div> 各位邻居,首先我也认为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肯定应当优先小区业主,否则谁还搞配套建设?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是小区业主合法、合理享有的资源。有新的政策和规定,相关部门应当考虑其它相关因素,妥善解决,不应当简单化硬性处理。同时,我也深为今天有几位业主被民警带走感到难过,也不知他们现在已经回来了没有(刚才看到有说快回来了),并为自己没有及时提醒依法维权的事而自责。因此我想说一下要注意依法、合法维权的事情。具体地说,维权活动特别要注意的是不能上街游行、聚集,不能上街打横幅,也不能到党政机关办公场所门口,以及广播电台、电视台门口等去聚集、打横幅,这个是一条法律的红线。维权活动中如遇民警干预,必须服从民警指令(比如要求马上离开现场),更不能与民警顶撞(民警如有执法不公、不文明的问题,过后另行依法申诉解决),不要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今天之所以民警将几位业主带走,可能就是因为当时维权活动上街了(到了售楼部外面西边那个路口那里),因为法律规定,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要求解决具体问题的,必须事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没有申请的就不合法。前几年有个朋友参加某个住宅小区的维权,他们一群业主到民族大道电视台门口去拉横幅,结果几十个人被行政拘留五天、十天不等。大家都是良民,突然被送去拘留,是很难受的,其中经历让人啼笑皆非。上述所说,可能大家也知道,我只是尽心再次提醒一下。上述所说可能有不严谨的地方,大家可以看看法律原文(《治安处罚法》和《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等),谢谢大家,恳请各位不喜勿喷。<br><br></div></div></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