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3月15日,是第39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兴安盟游客集散中心联合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乌兰浩特市五一广场举办了“守护安全,畅通消费”——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以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部门、行业法律法规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实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p> <p class="ql-block"> 兴安盟游客集散中心承诺,“ ‘以人为本、文明旅游、诚信经营’ 的理念,加强我们的管理,规范经营、规范服务,保障游客权益,为兴安盟旅游行业提供优质服务和品质保证,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舒心的旅游环境。”</p> <p class="ql-block"> 通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助力营造诚信、和谐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消费,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提升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助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为创建平安兴安、法制兴安贡献力量。</p> <p class="ql-block">撰 稿:张冰冰 </p><p class="ql-block">编 辑:张冰冰</p><p class="ql-block">照片提供:叶 威</p><p class="ql-block">审 核:叶 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