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小维权者——土桥镇中心幼儿园开展消费者权益日大班社会实践活动

半夏

为了树立幼儿的正确消费意识,了解作为小公民应该享有的消费权益,3月15日,土桥镇中心幼儿园大班小朋友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社会实践活动。 老师们结合社会教育课、观看视频等方式,向幼儿介绍了“3•15”的相关知识,并从生活中常见的食品安全入手,引导小朋友如何识别绿色食品真伪,如何购买安全、放心的食品。 出发前,张园长对本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做了讲解,并对幼儿来回路途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 徐主任对本次实践活动的开展,再次明确老师分工,幼儿进入超市后分组跟随带队老师活动,路途做好幼儿安全防护工作。 瞧,我们迈着矫健的步伐出发了。 我们一路歌唱,一路欢乐,来到了土桥镇最大的购物地点——润家超市。 瞧,我们进入超市开始选购了,小朋友们要牢记,三无产品不能选。 一起看看小朋友是如何识别绿色食品真伪,如何购买安全、放心的食品的吧! 挑选好自己需要的商品,排队去结账啦! 今天我们的宝贝们,都表现非常棒!还收到了经营超市的叔叔送的小奖励。感谢润家超市对我们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的大力支持! 今天购买的是商品,但收获的是开心、快乐,更多是消费权益知识。消费权益保护你我他,抵制三无劣质产品从我做起,给我们放心、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土桥镇中心幼儿园给予家长的温馨提示<br>  消费者的九项基本权利:<br>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br>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br>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br>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br>  5、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br>  6、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br>  7、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br>  8、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br>  9、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

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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