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手册

敦化市第七小学校

公民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手册 <p class="ql-block">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积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共同提高识骗防骗意识。</p> <p class="ql-block">一、电信诈骗的概念</p><p class="ql-block">“电信诈骗”是一种犯罪行为,就是违法犯罪者通过短信、电话和互联网等方式,假冒国家机关、公司、医院、朋友等名义,编造被骗人中奖、退税、家人意外受伤、朋友急事、有人加害或出售致富信息和投资分红等虚假信息,对受害人实施远程操控,骗取受害人向其转账或汇款,非接触式诈骗受害人钱财。</p> <p class="ql-block">二、电信诈骗的起源</p><p class="ql-block">2000年以后,“电信诈骗” 开始在台湾蔓延,逐渐成为诈骗犯罪的主流,后持续升温,2003年泛滥成灾,2004年后台湾出台多项措施打击。随着台湾打击力度的加强以及两岸关系好转,台湾的诈骗犯罪开始将窝点转移至大陆福建地区。2005年前后,电信诈骗开始在福建省出现,2007年后蔓延至广东,2008年开始在全国泛滥。此外湖南、湖北、广东、海南等地的不法分子开始实施电信诈骗。</p> <p class="ql-block">三、电信诈骗的特点</p><p class="ql-block">(一)作案过程不接触。</p><p class="ql-block">在侦办以往的诈骗案件中,往往采取比对嫌疑人体貌特征等待定的侦查方法确定犯罪嫌疑人。而电信诈骗犯罪仅是通过使用通信工具与受害人进行联系,双方不进行面对面的直接接触,受害人对嫌犯的了解仅限于电话号码、银行账号等,不掌握嫌犯体貌特征和其它痕迹物证,难以通过传统比对的方法确定作案者。</p> <p class="ql-block">(二)作案方式信息化。</p><p class="ql-block">嫌犯借助计算机、电话等,通过互联网服务器,使用任意显号软件、VOIP 网络电话等技术手段,批量群发短信和群拨电话,诱导受害人向指定账户转汇资金,随后通过网银系统在短时间内转存,再利用自动柜员机多处分散提现,给案件调查、嫌犯控制、赃款追缴带来较大困难。</p> <p class="ql-block">(三)作案形式集团化。</p><p class="ql-block">电信诈骗多是团伙作案。一是有一套为诈骗网络平台提供技术服务的人马。诈骗犯罪团伙往往在境外租赁服务器,依托不法营运商在互联网上提供的诈骗网络平台作案;二是有一班专门拨打诱骗电话的人马。诈骗犯罪团伙在境内外设立窝点,组织一班人员专门拨打诈骗电话和群发诈骗短信等;三是有一批外围人员负责转取赃款。这三部分人员作案时分工明确、组织严密,相互依附、相互配合、流水作业,呈现出明显的集团化、职业化特点。</p> <p class="ql-block">(四)作案目标广泛化。</p><p class="ql-block">电信诈骗作案分子往往在某一段时间内集中向某一号段或者某一地区拨打电话、发送短信,侵害对象除地域集中外,无其他特定条件,受害者包括社会各个阶层,受害面非常广泛。</p> <p class="ql-block">(五)赃款流动快速化。</p><p class="ql-block">从银行转账汇款到对方账户资金到账往往只需要几分钟、十几分钟时间。实施电信诈骗成功后,嫌犯会在银行资金到账的第一时间,通过网络银行进行赃款转移,并按照ATM机提款上限分解到众多银行账号中,然后迅速组织人员提现。若受害人未及时发现受骗,很难在提现前采取冻结支付等控制措施。</p> <p class="ql-block">(六)社会危害巨大化。</p><p class="ql-block">一方面,由于电信诈骗对象具有广泛性,受害群体大,对整个社会都构成严重危害;另一方面,其诈骗数额大,动辄就是几十万上百万甚至数千万元,使受害人蒙受巨大财产损失,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对社会的危害极其严重。</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