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基础教学谈

礫石

<p class="ql-block">  从系统论的规律来看,艺术设计教学所建立的教学关系,其各部分的组织都是紧密相连、缺一不可的。“基础”泛指事物发展的根基或起点,而艺术设计的基础教学,是艺术设计各专业形成的最基本的认识条件与活动起点,是各专业成熟发展不可欠缺的基本保证。</p><p class="ql-block"> 基础广博的承载力与支撑力,建立在对基础原理的认识以及方式方法的具体运用上,从而形成基础教学向专业教学发展的系统关系——由“共性”认识指导“个性”的创造活动。基础概念建立起设计思维的认识理念,是对艺术设计持续发展总体范畴的认知,是艺术设计发展具体活动赖以存在的认识条件。因此,基础概念对艺术设计广度与深度的理解,构成了设计思维运动的基本方法,可以承载与支撑艺术设计个性与风格的多元化发展,为设计教学的系统规律奠定稳固的基石。</p><p class="ql-block"> 基础对专业持续发展的推动力,建立在基础教学认识对设计活动的积极指导之下。从形式上看,基础与专业是两个不同的教学概念,其本质是统一的、相互联系的。基础为专业发展建立了思维认识的基本条件,专业的设计活动为基础的意识延伸提供了无限的空间。基础教学建立起的认识原理,构成设计实现的认识标准,为专业设计活动提供了积极的理性支持,为专业设计的个性创造活动服务。</p><p class="ql-block"> 艺术设计表现的形式手段与个性风格,建立在对基础认识的本质之上。从面上看,由基础向专业的发展,在各阶段的教学内容与形式表现上均不相同,有着各自的认识条件和功能价值取向。基础向专业的过渡与发展,绝不是表面形式上的联系,而是横贯于各个设计课程之上的原理与规律。“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基础教学建立起的认识理念构成“道”的运动规律,积极指导各门课程最终成“器”的教学过程。无论采取哪种手段、材料,表现哪种形式、内容,都需仰仗基础教学建立起的认识标准作为设计动的尺度,对设计行为进行理性认识的丈量。</p><p class="ql-block"> 设计基础教学作为教学本质的认知,其承载支撑力与延伸发展力,构成了基础教学表现的主要特征。从认识决定行为发展的关系来看,对艺术设计基础教学规律性、原则性的认识与把握,是基础教学理应解决的本质问题。</p><p class="ql-block"> 技法的表现是在设计思维——基础意识指导下进行的认识活动,是实践对基础认识的具体检验。基础认识与技法表现两者的结合,构成教学从认识到实践发展的周期活动。造型艺术的视觉形象,离不开技法手段的具体实现,但成败取决于技法表现的意识条件。没有基础教学建立的认识为指导,技法的表现只会被动地停留于对事物表象的模仿,教学实践活动也只能是事倍功半的低效率劳动。</p><p class="ql-block"> 基础概念作为教学认识的基本条件,包含着“内涵”与“外延”两个方面。基础概念的内涵是基础教学的本质,能够帮助认识与掌握设计共性规律;基础概念的外延是认识表现的形式范畴,由形式手段、材料样式、视觉角度以及多样的个性风格构成。艺术设计教学是建立在设计教学基础认识框架下的意识活动,是“共性”意识指导“个性”行为的具体表现。我们应该正确认识这两者间的概念关系,将基础本质与不断发展的设计意识相统一。</p><p class="ql-block"> 基础的“内涵”作为基础认识的本质条件,构建了起“外延”活动多项发展的形式内容,是基础教学所要认识的内在规律;基础的“外延”包含着外延的诸多内容与形式,为多向的个性发展提供诸多形式的认识条件,是基础认识从内涵向外延发展的意识延展。因此,对艺术设计基础概念的认识应该做到全面统一;对基础课程的技法形式应该做到多样化、全方位的认识与掌握;用宏观的“共性”思考对外延技法进行诸多方面的认知,再通过具体的实践进行多形式的“个性”表现,以扩大基础技法的认识范围。</p><p class="ql-block"> 基础认识走在行为技法的前列,并指导行为技法的多样表现。这是设计教学思维认识活动的基本规律,也是艺术设计基础教学的基本规律。我们应在基础——“共性”认识的指导下,一步一个台阶,渐渐步入艺术设计“个性”表现的殿堂。</p><p class="ql-block"> 艺术设计教学的基础课程,为最终培养具有个性的设计人才服务,其技法表现的基础形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人类的成长受诸多条件限制,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性格差异,形成了人与人之间认识世界与表述世界方法的不同。因此,对基础概念单一化技法性的认识与理解,限制了基础教学宏观性认识对技法多样性的积极指导,违背了设计教学认识从“共性”向“个性”的发展秩序,客观上抑制了学生个性创造能力的发挥,造成思维认识的狭隘与局限,导致基础与专业以及课程的各自为阵。</p><p class="ql-block"> 艺术设计教学建立在为社会服务的共识之上,服务于复杂的人类群体,服务于人的情绪喜好。因此,将人的意识限定在一种模式范围之内进行基础教学的训练,很难培养出各具特色的设计人才。没有对基础概念深刻的认识与掌握,又怎能构筑起造型各异、风格独特的艺术“大厦”?我们应该在意识上确立对艺术设计基础教学的认识理念,正确理解基础概念对设计发展的意识支撑,选择与此概念相适应的认识方法、训练方法以及具体技法、材料的表现方法,为最终的教学目的服务。</p><p class="ql-block"> 教学是针对个体进行的“因材施教”的活动。因此,必须明确认识艺术设计基础教学的概念,区分其内涵与外延,掌握“基础”与“技法”、“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使基础的整体之“和”的意识,贯穿于教学系统的各个环节之中;使艺术设计基础教学的认识活动,成为设计发展的主线,贯穿于整个设计教学的系统之中,最终令各门设计课程都成为这一主线上的璀璨明珠。</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