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度量衡

闲者(翟)

<p class="ql-block">  “度”是古人用来衡量长度的制度。</p><p class="ql-block"> “度者,丈、尺之总名焉。因乐尺之源,起于黍而成于寸,析寸为分,析分为氂,析氂为毫,析毫为絲,析絲为忽。十忽为絲,十絲为毫,十毫为氂,十氂为分。”</p><p class="ql-block"> 可见,古人是以秬黍(一种种子的颗粒)作为计量长度的基本单位,规定一颗黍子的长度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十尺为一丈,十丈为一引。而往细处分,分的十分之一是髦,髦的十分之一是毫,毫的十分之一是絲,絲的十分之一是忽。</p><p class="ql-block"> 计量长度的标准参照物是音律中的黄钟短笛。“曰审度者,本起于黃钟之律,以秬黍中者度之,九十黍为黃钟之長,而分、寸、尺、丈、引之制生焉。”在这里,对作为长度标准的秬黍有具体规定。也就是说,在选择种子颗粒的时候,要选择“中者”,既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要有代表性。九十颗种子的长度正好约等于黄钟这种乐器的长度(23.328厘米)。</p> <p class="ql-block">黍子</p> <p class="ql-block">黍子种子</p> <p class="ql-block">  “量”是古人用来衡量体积的一种制度(量者,龠、合、升、斗、斛也)。</p><p class="ql-block"> 量的标准参照物也是从乐器发展来的,“曰嘉量。周礼,{鹵木}氏为量。汉志云,物有多少受以量,本起于黃钟之管容秬黍千二百,而龠、合、升、斗、斛五量之法备矣。”也就是说,可容1200粒黍子的短笛容积为一龠。</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8px;">量的计量方法规定为:“二龠(音yue)为合(ge),十合为升(16.2立方寸),十升为斗,十斗为斛(汉书·律历志)。”</span></p> <p class="ql-block">  “衡”是用来衡量重量的制度。“曰权衡之用,所以平物一民、知轻重也。权有五,曰銖、兩、斤、鈞、石,前史言之详矣。”制度规定的计量方法为:“从积黍而取絫,則十黍为絫,十絫为铢,二十四铢为两。”这就是说,10颗有代表性的黍子的重量就是一絫,100颗的重量为一铢,240颗标准黍子(正好一黄钟管)的重量为一兩。</p><p class="ql-block"> 据有关资料介绍,权其实就是秤砣,而衡就是秤杆。</p> <p class="ql-block">  今天看来,这种以种子作为长度和重量基本单位的方法是非常粗糙、准确性极差的。与现在度量衡制度中关于国际标准米和重量国际标准千克原器的苛刻规定相比,明显有极大的差距。比如,作为基本标准物的黍子,其尺寸的大小和重量的多少就会有很大误差。但以现代科学的标准去要求古人,显然是不合理的。</p> <p class="ql-block">国际标准千克原器</p> <p class="ql-block">  值得注意的是,度量衡中的度来源于黄钟这种短笛的长度,量来源于短笛的容积,而衡制即来源于短笛内能够容纳的谷物的重量。三者均以音律中的乐器作为参照物进行制度设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反映了音律这种东西在皇权中的地位,充分说明历代帝王是非常重视音律这种东西的。</p><p class="ql-block">如有谬误,敬请批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