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中中华校区】惩而有度 春风化雨———11中中华校区深入学习研讨教育惩戒令

沧浪之水

<p class="ql-block">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文件精神,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11中中华校区政教处特组织所有班主任教师开展了《教育惩戒规则》学习研讨会工作。</p><p class="ql-block"> 政教处任亚鹏主任主持了会议,并带领老师们对《教育惩戒规则》进行了认真学习。所有班主任老师认真笔记,参与研讨。</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8px;">  把惩戒权还给教师,尊重老师的惩戒权,明晰惩戒的实施范围,让老师敢管、愿管、会管。“戒尺”在手,惩而有度,让学生懂敬畏、明对错、知底线。</span></p> <p class="ql-block">  重点内容关注:</p> <p class="ql-block">  教育惩戒令已然颁发,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指导推动各地、各校贯彻落实《规定》,依据《规则》健全教育惩戒的实施、监管机制,让学校、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让我们共同期待:“教育惩戒”可以为教学工作带来新气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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