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章”不是“荣誉称号”(杨桂宏/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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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2020年12月12日《燕都晨报》头版刊文《中宣部授予张桂梅“时代楷模"称号》,其中写道:“她曾当选党的十七大代表,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 ‘全国优秀教师’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这句话有瑕疵,“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不是“荣誉称号”。</p> <p class="ql-block">  称号,赋予某人或某物的名称,一般含褒义。所谓“荣誉称号”,通常指由比较权威的组织(如党政机关)所授予的具有光荣名誉性质的名称,意味着对个人、集体或事物的肯定或鼓励。奖章,发给受奖人佩戴的微章。上文的主语是“她(张桂梅)”,那么荣誉称号指称的当然是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 “全国优秀教师”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无疑都是对人的称号。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是奖章名,显然指的是物不是人,不应和其他荣誉称号并列。此句可改为:“她曾当选党的十七大代表,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 ‘全国优秀教师’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荣誉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