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十中初三年级开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禁止中小学生带手机入校》主题班会

林秋雨

近日教育部审议通过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实施 。根据教育局关于贯彻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会议精神,海口十中初三年级积极组织全体师生及学生学习 。 海口十中初三年级各班召开学习《规则》主题班会,使每个学生了解、知悉《规则》,提高同学们的规则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规则的重要性,督促学生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更加规范自己的言行。 《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规定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规则》强调,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br> 接着,各班组织开展《禁止中小学生带手机入校》主题班会。 关于学生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国家有明确的规定,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这份文件对学生使用电子产品,进行了明确的规定。<br>在家庭中,要求家长陪伴孩子学习时,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不超过15分钟,以学习为目的的,也要控制在30~40分钟之内。<br> 对学校方面,要求科学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br> 通过此次主题班会,每个学生了解、知悉《规则》,提高了同学们的规则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了规则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更加规范自己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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