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2021年3月3日上午,在三坝乡中心幼儿园学习了关于云南省几起教师、党员的通报事件。在我听到几起发生醉酒驾车案后 ,非常令我震惊和不解 。</p><p> 时至今日,“醉酒,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醉驾已经入刑了 ,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醉酒醉驾的大背景下, 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 ,有政府干部,也有老百姓 。</p><p> 通过此次学习,是我深刻认识到酒驾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 ,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我们要做到立德树人,身正为范。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 ,我们要做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一个良好的正面形象, 为创造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