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被国际誉为“东方之花”,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人民调解员被称作基层矛盾的“融化剂”、为群众服务的“贴心人”,他们为和谐稳定筑起了“第一道防线”。2021年2月18日早上,一名官厅街村的群众来到司法所反映因其邻居李国峰木材加工场意外火灾造成蔡丽家房屋受损的问题,寻求调解。 <br> 北舞渡调委会受理调解后,调解员陈首纳、关瑞娜多次入村进行走访调查。经了解,官厅街村民李国峰开的是木材加工厂,附近是蔡丽家盖的房子。李国峰家的木材加工厂因意外发生火灾,造成蔡丽家新盖的房屋后墙及屋内的一张新床严重烧毁,蔡丽家让李国峰家赔偿她家的房屋损失,李国峰只同意帮她家重修一下后墙。蔡丽不同意,让李国峰赔偿6万元钱,李国峰只同意赔倍偿2万5千元钱,私下多次协商,不能达成共识,最后只能找到北舞渡调委会寻求调解。 2021年3月3日下午,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官厅街村委会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耐心调解,从受害人及家属角度看,普通家庭对于房屋造成的损失都认为是一件大事,对家庭的财产损毁的心灵创伤和心理冲击是非常严重的。而损害人只愿意赔付很少的损失,难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这样就会产生互相矛盾的问题,两种矛盾的思想交织在一起,使本次调解的气氛相当激烈,受害人的家属甚至欲动以拳脚。调解员作为中立一方,立即制止矛盾的激化。对双方当事人"背对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场现金支付蔡某误工费、房屋损毁费等维修费用共计35000元整。 造成财产损失后,各方当事人站在各自立场上都会考虑自身利益,而作为调解员则需站在一个公正的角度来综合考虑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互谅互让、心平气和的达成协议,这也是调解的重点和难点。定纷止争,构建和谐,这才是人民调解的真谛。 <div><br> <br> <br><br></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