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镇中心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办法和制度

延寿县中心小学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0px;">一、手机管理办法</b></p><p class="ql-block"> 学校严格遵守《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学生一律不准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则需要家长提出申请,班级统一管理学生手机,保证学生在校期间远离手机,专注学习。开学前,学校为家长发送一封说明信,对家长宣传手机管理的重要性,形成有效的家校合力。</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0px;">二、学校手机使用管理制度</b></p><p class="ql-block"> 1、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电话手表)进校。特殊情况,需要经家长申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统一保管。</p><p class="ql-block"> 2、学生手机在未交给班主任前和放学老师交还后,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前提是符合第一条)。</p><p class="ql-block"> 3、违反规定私自带手机,由班主任收缴。被收缴手机的,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p><p class="ql-block"> 4、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p><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 rgb(1, 1, 1);">5、 </span><span style="color: rgb(1, 1, 1); background-color: rgb(238, 248, 255);">在校期间学生若有特殊情况必须联系家长时,可使用学校的办公电话或班主任的手机;家长如急需联系学生,可直接联系班主任或科任老师。</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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