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还书

青岛平常心

<p class="ql-block">过年,没有静下心来读书。今天想起在市图书馆借阅的三册图书应该到期了。在手机上打开青岛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微服务栏,查阅自己的借书账号,果然过期了,而且已经过了12天。我顿感诧异,这是我自70年代在市图借书以来,第一次超期违约,已过古稀居然如此大意,不该,不该!</p><p class="ql-block">我试图在网上续借,结果被告知需先还上借阅图书,方可续借。尽管预报今天天阴有雨,下午我还是带上图书和雨伞,赶往市图书馆。</p><p class="ql-block">位于延吉路山东路路口的市图书馆,是个令人温馨的公共文化场所,有24小时借阅室,馆内多个借阅室、阅览室、学习厅,馆外有阅报栏。去年发生新冠疫情以来,图书馆也经历闭馆、预约开馆的过程至今,读者预约了到馆门口扫码,60岁以上的老人无需预约,用身份证扫码,测温后即可进入。书香满溢的馆内静逸,三楼四楼学习大厅,灯光下满座的读者(学子)各自在读书学习,各个阅览室图书借阅室,有老少读者在阅览报刊和书籍。图书馆犹如知识的海洋,让读者在这里自由地畅游,汲取丰富的精神营养。</p><p class="ql-block">我在三楼第二借阅室问询管理员,在自助还书机上办理了还书手续。随后与管理员办理了缴纳滞纳金手续,不能缴现金,用微信扫码付款1.8元。随即续订了三本书。出阅览室看门旁的借阅规定,逾期一天滞纳金0.5元。可能是疫情原因,滞纳金也降低了,很人性呀。</p><p class="ql-block">顺眼看楼下图书馆展厅,正在展出迎春楹联。这里经常举办书画展,展厅旁还有“艺书阁”,是九三学社办的艺术展览场所。每次借还书,随之欣赏一下艺术,甚是惬意。</p><p class="ql-block">在馆外阅报栏,有“参考消息”“环球时报”和“报刊文摘”,随意浏览了一下,在“报刊文摘”上看到一则“山东淄博市建设’无证明市’ ”的报道,2月20日,山东淄博市政府办公室发布《淄博市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试行)》,提出依托数据归集和共享,全面推进“减证便民”,尽快实现“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和“法有规定无需提交”的“无证明城市”建设目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这个挺好,值得称道,在网络技术不断进步的形势下,政府服务和社会治理,民生民本,本该如此,理应如此!就像今日还书,凭身份证进馆,图书借阅机上还书、续借,扫码缴纳滞纳金,然后续借,一气呵来,很是顺畅。只是因缴纳滞纳金无法在微信公众号里办理,导致不能在家里网上续借。在微信公众号微服务上完全可以完善这个程序,使服务更趋完美。</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