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区城关小学关于课后延时服务“五问五答”

Mr.X

尊敬的各位家长:<div> 2019年5月,陕西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教规范〔2019〕12号)。2020年2月,陕西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我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事项的通知》(陕教〔2020〕25号)和市、区相关文件精神,为了认真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帮助家长朋友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自2021年春季学期起,我校将实施课后延时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br></div> 课后服务实行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努力解决家长“三点半”难题,服务对象为本校学生,优先保障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需要。 课后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下午17:00—17:50(一、二年级下午16:10——17:40),周五15:20——16:10,为学生提供延时服务。周五学生16:10放学(一、二年级16:00放学)。不愿参加延时服务的学生放学后由家长准时接回家,由家长自行监管。 (一)延时托管。学校安排老师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进行复习、作业辅导或课外阅读等活动。<div> (二)开展特色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拓展训练、体育、艺术、科普、娱乐游戏、社团及兴趣小组等实践活动。</div>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规定:中小学向在校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我区具体收费标准为每生每课时4元,每天不超过2课时,每学期不超过400元,按照实际服务天数核算。 1.课后延时服务从3月1日起施行。<br> 2.收费标准:统一按全学期400元标准收取费用,学期结束一并结算,多退少不补。<br> 3.学校下发了《课后延时服务告家长书》征询家长意见并登记参加人数。<br> 4. 学校将严格执行中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按程序向区教体局、区发改局报备实施方案和收费标准等,不断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制度,积淀创新课后服务工作经验,更好地为社会和家长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各年级作息时间表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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