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痴

書螢

<p class="ql-block">《白痴》读后</p><p class="ql-block">通俗小说与严肃小说相比,后者更能使读者获得不一样的人生体验,看待世界也会拥有更多的视角。自然,严肃小说比通俗小说更加高级。</p><p class="ql-block">陀氏走得更远,他走进很多伟大作家一生也不敢触碰的更为崇高的领域。</p><p class="ql-block">女主人公娜斯塔霞,早年父母双亡,由贵族托茨基抚养长大,后成为他的情妇。顾念绯闻缠身,加之家道中落,托欲转卖娜斯塔霞。娜斯塔霞私奔、焚钱、逃婚,“总是在寻找什么”,与自己的命运抗争。故事从此开始。</p><p class="ql-block">公爵梅诗金有一颗“基督”样的心,他并不愚笨,相反,他所见、所感如同X光线一般直照他人内心。公爵的爱是仁慈的博爱,他的同情是广泛的同情。</p><p class="ql-block">他的爱可以给予每一个人,不管那人是否有罪。只要他能够忏悔,做灵魂的自我检讨,不断校正自己的行为,都可以重回心灵的纯洁性和单一性。公爵所作的也正是这种言传身教的感召。然而正是这种对所有人都敞开而坦白的一腔热忱,让公爵失去了他这个身份应有的,属于贵族的分寸感,尤其在登报构陷他却依然选择宽恕众人,和打破花瓶当众失态两章中表现明显。前者印证他是个标准的基督圣徒,后者呈现他是个天真狂热的爱国青年。</p><p class="ql-block">但公爵的救赎无疑是失败的,罗果仁杀了娜斯塔霞一同走向毁灭,阿格拉雅选择了堕落,他自己又回归到失智青年。</p><p class="ql-block">如果要归因的话,我想,这场失败,正是因为他只是个基督徒,不是基督。</p><p class="ql-block">基督会用最浅显的故事传道,连最愚笨的农民也听得津津有味。公爵不会,他连话都说得颠三倒四、磕磕绊绊。公爵疲疲沓沓,性格软弱。基督虽为神子,却有人的情感。公爵在这方面却是空白、缺憾的,他像神的残次复制品,是无机质预设好程序的机器,当有一种情感渗入他的系统后(去了彼得堡以后),天生的残缺导致他根本无法修复,也难以应对,最后只有格式化的毁灭。</p><p class="ql-block">公爵自然可怜。只是又有何人不可怜。</p><p class="ql-block">全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个18岁患肺结核频临死亡的伊波利特。他贡献了全书最华美、最揪心的章节,那是临死之人的自白。</p><p class="ql-block">“既然这不知何日方休的筵席一开始就唯独认为我是多余的。。。就连此刻正在我身旁一道阳光中嗡嗡作声的小苍蝇,也是这筵席和合唱的参加者,也知道其中有它的一席之地,它也热爱这一席之地并感到幸福,唯独我被淘汰出局。。。”</p><p class="ql-block">永恒的希望,是多么的重要,哪怕是死刑犯也宁愿受尽折磨,但不要告诉他真正死亡期限,让他保有一丝希望。因为比起肉体的伤痛,没有明天的绝望才最能把人摧毁。</p><p class="ql-block">伊波利特开枪自杀未遂这一段,将整部小说推向高潮。人们怂恿、嘲笑、激将,热切期盼“枪声响起”;结果,枪声未响,人们的狂笑、被捉弄的不满,和伊波利特“歇斯底里的嚎啕大哭”。一哭一笑,道尽人生百态。是不是也让我们看到日常的酒席上,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看到别人喝醉,而等待看一场大戏的样子呢?</p><p class="ql-block">小说中,多处描写癫痫病发作和临死前人的幻觉,细致入微。我猜想,陀氏应该是在暗示我们,人的一生,无一例外地白痴般杌陧度过,无论你自认为多么精明。我们唯有临死前才真真正正地聪明一回。</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