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烟花爆竹禁燃 三原公安在行动

淡然

<p class="ql-block"> 2月26日,三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巡警大队、城关派出所等单位按照三原县委、县政府和咸阳市公安局对元宵节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的工作安排以及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正君元宵节安保维稳工作要求,出动警车18台次,警力60余人在三原烟花爆竹禁燃区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巡查工作,工作中共排查花圈店、纸扎零售点30家次,烟花爆竹零售点12处,制止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行为60人次,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起,行政处罚1人。</p> <p class="ql-block">  20时许,治安大队民警巡查至罗马花园小区进行烟花爆竹禁燃宣传过程中,现场查获舒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后我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给予舒某行政处罚。</p> <p class="ql-block"> 三原县公安局再次倡议广大市民传播文明新风,倡导绿色生活,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起守护蓝天的强大正能量,共同护佑天蓝水清土净地绿大美三原。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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