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p><p class="ql-block"> 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直接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为了整顿校园的学习风气,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还学校安静的读书氛围。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本学期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学生使用手机教育管理力度,强化家校联动,防止学生沉迷、过度使用手机,为学生的生活和学习营造良好成长环境。</p><p class="ql-block"> 一、有限带入校园。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提交《手机带入校园申请表》获得批准后,进校应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严格禁止带入课堂和考场,禁止在学校私接电源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违规使用手机,学校将给予公开通报和违纪处分。</p><p class="ql-block"> 二、保障家校联系。学生和家长确有需要进行紧急联系的,可通过校内公共电话(学校门卫室有公共电话)、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电话、宿舍管理员电话进行必要联系。相关老师和管理人员给予积极配合和帮助。</p><p class="ql-block"> 三、合理使用手机。教育引导学生努力提高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不沉迷网络和游戏,不使用手机浏览、传播不健康信息和不实信息,不使用手机考试舞弊。</p><p class="ql-block"> 四、营造良好氛围。学校老师和管理人员对违规带入和使用手机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当场收缴手机并转交班主任、年级组或政教处。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p><p class="ql-block"> 五、加强督查管理。班主任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教育和管理。学校将通过巡查、视频监控、安检仪检测等方式加强检查。对违规带入校园的手机由班主任、年级组或政教处进行代管,学期结束时交书面保证并经家长同意后领回。学生手机被代管过程中出现的自然损坏,老师和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及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领取被代管手机的,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保管责任。</p><p class="ql-block"> 六、加大惩处力度。对在学校违规带入或使用手机的学生,取消其本学期所有评优评先资格,责令该生写出书面反思。其中,第一次发现,对该生给予记过处分并通知家长;第二次发现,对该生进行记大过处分并约请家长来校共同教育;第三次发现,对该生进行留校察看处分并通知家长带回家进行家庭教育。</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赣县区湖江中心学校</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2022年11月20日</p> <p><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附件:</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p><p style="text-align: center;">管理工作的通知</p><p>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p><p>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p><p> 一、有限带入校园。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p><p> 二、细化管理措施。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p><p> 三、加强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p><p> 四、做好家校沟通。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p><p> 五、强化督导检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p><p style="text-align: right;"> 教育部办公厅 </p><p style="text-align: right;">2021年1月15日</p><p><br></p> <p>编辑:刘 亮</p><p>策划:廖闽江</p><p>审核:姚 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