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b></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第四十五号</b></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b></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b></p><p class="ql-block"><b> 2020年5月28日</b></p> <p class="ql-block">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部民法典”,民法典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民法典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法体系进行整合、编订纂修而成的,反映了我国改革开放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如人权保护、新经济形态快速发展等,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适应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等。</p> <p class="ql-block"> 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和附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的颁布,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民法典的颁布是我国民事法律规范更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健全。以良法保障善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的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民法典的颁布,完善了我国民商事领域的基本规则,为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规则,优化营商环境。</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更好的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民法规范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与人民群众关系极其密切。民法典的颁布,使民事法律秩序更加健全,民事权利种类更加充实,形成了更加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对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保障更加完善。</p> 保障农民工权益 <p class="ql-block"> 民法典作为一部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为宗旨的法律,同样肩负着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使命。</p><p class="ql-block"> 目前农民工劳务输出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二是与个人签订个人用工合同建立劳务关系;三是与他人签订承担合同或类承揽合同的服务合同。因此只有在第一种劳务输出方式中,农民工权益才可以通过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予以保护;而在后两种劳务输出方式中,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只能通过侵权责任制度予以保护。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完善用工人责任制度,给予无法通过社会保障体系得到救济的农民工充分的司法救济。</p><p class="ql-block">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2条规定了个人劳务中的用工人替代责任,即农民工与个人签订的个人用工合同,如家庭保姆,在农民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提供劳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赔偿责任。</p><p class="ql-block">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2条规定了个人劳务的工伤事故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农民工要想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必须要证明其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农民工临时性、周期性和季节性就业方式,导致其与用工人之间多数是临时性的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并非《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标准的劳动关系。民法典的该规定对在劳务关系中遭受工伤事故的农民工给予了救济,即提供劳务期间,如果农民工因劳务受到损害的,用工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农民工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损害的,其可以向第三人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向用工人要求补偿。</p><p class="ql-block"> 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3条规定了定作人指示过失责任,该规定对第三类劳务输出方式中的农民工给予救济,如开荒保洁,农民工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因定作人错误的定作、指示或选任而遭受损害或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由定作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p> 共学法典 <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p><p class="ql-block"> 美好生活,法典相伴!登录“法润江苏”普法平台可以进一步学习哦!</p> 防范非法集资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b></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b></p> <p class="ql-block"><b>提醒广大群众做到以下“三不”</b></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 一、 不受高收益诱惑而冲动投资</b></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不轻易相信所谓的“无风险、高收益”等宣传,金融投资专业性强,涉及各类风险管理,应当保持理性科学的投资观念和风险责任意识,掌握基础的投资知识,正确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切莫因一时冲动被骗入局</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二、不轻信不明身份的机构或个人</b></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了解融资合法性,除了企业营业执照,还要了解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坚决远离不具有相应资质、超范围经营或自称公司在境外接受监管的机构,不与不明身份的机构或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三、不轻易投资不透明、不了解的产业或项目</b></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span class="ql-cursor"></span></b>遇到投资集资类宣传,要认真了解产品(服务)或项目的资质许可、经营模式、资金去向和获利方式等,做到看不懂的业务不触碰,说不清楚风险点或看不透风险的产品要远离,不要被各种噱头迷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