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5> 2月20日,平利县与市林业局签订《支持平利县创建乡村振兴先进县框架协议》。</h5> <h5> 市林业局局长陈扬斌及全体班子成员,县长陈伦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锦政,县委常委、副县长陈俊,副县长罗俊出席签约仪式。</h5> <h5>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是贯彻《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平利创建乡村振兴先进县的意见》的具体行动,是推进我县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年”的有效举措。</h5> <h5> 市林业局将紧扣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发展林业特色经济、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及省级森林康养示范县等方面给予平利重点支持。</h5> <h5> 根据协议,每年召开对接磋商会议,协调解决乡村振兴先进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支持重点,健全实施机制,共同推进重大项目深入实施。</h5> <h5> 为支持平利县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县,引领全市乡村全面振兴,2019年10月23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平利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县的意见》。</h5> <h5> 按照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作示范的总体要求,支持平利重点抓好全民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建设产业兴旺特色乡村、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乡风文明人文乡村、建设治理有效善治乡村、建设生活富裕共富乡村等工作。</h5> <h5> 此前,县政府办、人社、财政、交通、水利、扶贫、农业、政法、自然资源、住建、卫健、教科、经贸、市监等县级部门积极对上联系协调,平利县已与相关市级对口部门签订了框架协议。</h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