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政协委员在哪里?请问您是政协委员吗?能不能把这个作为政协提案,在两会期间提交上去?谢谢🙏!请各位委员明鉴,会同国家人社部门专业技术司、工资司、事业单位管理司、以及财政部、组织部相关负责人注意:在职称的评聘工作中,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分开”,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的修复完善,不断的更新发展,而且还需要与其他的人事制度改革(退休政策)相配套、相融合。其中,评上没聘,业已退休了的众多专技人员们,他们的权益应该如何保障和维护?这是一个事实上牵扯到,我们中国千百万退休人员的大事情,绝不会是小事一件。平心而论,于情于理,既然某个职称评上了,国家就应该有理由,也有能力,予以聘任(即涨工资),不然的话,岂不是有耍着人玩、愚弄专业技术人员的嫌疑吗?又是否违背了一般意义上,诚信的价值观?道德的正义感?难道国家就是真的缺这点钱吗?说白了,评上不聘,就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主要是指工资方面的。假如说在职的时候,因各种原因,导致职称不能聘任的话,退休的时候就不存在任何问题了,为啥不一并聘任昵?关于专业技术职称的评上没聘情况,在退休人员当中,是一个实际存在着的,不大不小的群体。相关部门是正视还是无视、是解决还是漠视,这事实上就是检验我们,干事创业,处理问题之理想、现实、责任、公道的尺度与力量。评上未聘到退休,虽然让人沮丧失落、懊恼不已,但解决问题的方案,也不是完全没有。废话少说,既然已经到了退休这一步,也就不存在什么聘任的问题了,只存在兑现承诺的,应该增加的,相应养老金问题了。专业技术职务之评聘分开的设立,应该是出于善意的,其初衷出发点和落脚点即归宿,应该是相一致的。那就是让人名至实归,而不是相反。如果说到底也不聘的话,评聘分开又有啥意义?鉴于此,相关政策是否应该微调?人都有退休的那一天,关心和照顾退休人员,实际上也就是关心我们自己。这是一个极为通俗易懂的浅显道理。不应该出现这样的情况,即:职称证书拿到手了,工资待遇却没有因此而上涨。不然的话,辛辛苦苦评职称,到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岂不凉了我们中国,奋战在科技文化教育领域一线的,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凡心初心?有分有合,才算得上善始善终,光分不合,糊弄百姓。假如说“评聘分开”制度,导致了最终都无法圆满的实现皆大欢喜的融合,可以好不夸张的这么说,那就无疑是我们当代中国,职称改革工作的,一大败笔、一大遗憾。为了不让退休人员,留有遗憾。并感念国家,感念既往的工作岗位,本着拨乱反正、有错必究的原则,建议:已经退休了的人士们,不管他(她)们业已退休多少年,凡是评上没聘的,国家都应该予以兑现,和其职称相对应的工资数额......这个愿景如果可以能够得以实现,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当下,这岂不也是当前新时代,系列化惠民工程项目的,一个表现方式之一?一个闪光亮点?我们的诉求,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不是挑战或质疑现行法律法规。分久必合乃人间正道,光分不合算是什么“评聘分开”?一句话: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聘分开工作方式,不能虎头蛇尾,不能有开始没结局。换句话说:不应该不守规矩、不讲诚信,更不能够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其存在着的弊端!更不可以无视退休人员的最大合法权益……事实上,这已经不再单纯的,是一个职称待遇问题了,在某种程度上,应该是一个退休的政策问题了,是二者相结合的课题了。希望各方协调,合力解决此一问题。总之,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应该妥善解决!说白了,如果就是永远不聘、不兑现工资的话,你当初为啥要给人家评?这本来就是一加一等于二的问题,却不幸被某些决策者,搞的复杂化了。虽然这样,以人类文化文明的睿智和智慧,我们目前也完全可以圆满的予以解决,并达到各方面的高度赞誉和满意。国家不能够失信于民,这是最大的诚信和责任,同样也不应该失信于退休的,生活在这片乐土之中的,伟大的共和国公民们!评职称不聘到退休咋办?各地并没有相一致的对策,而是各行其是,亟需国家层面的干预,是不是应该由国家人社部等部门,经过科学的研究推断后,制订全国统一的制度设计方案,详细安排规定,即:无条件的予以兑现,广大退休人员的职称养老金。非但如此,还要从退休之日算起,统一补发职称的工资数额之总金额。最后加一句话:评上不聘、不涨工资,无异于弃养。难道我们生下来孩子之后,就可以撒手不管,尽抚养孩子的教育义务吗?这绝非无理取闹,而是在积极的争取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这条议案的题目,应该叫作“建议政府落实,相关退休人员的职称待遇问题”。</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