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德新安物业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51, 51, 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西安市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实施方案》相关规定,</span><span style="color: rgb(253, 79, 76);">从2021年1月1日起,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span><span style="color: rgb(51, 51, 51);">行政区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不仅包含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长安、鄠邑、阎良、蓝田、周至也全部区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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