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晋州市公安局晋州镇派出所再次行拘一名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王某某(男,50岁,晋州市人)。</p><p class="ql-block"> 2021年2月8日中午,王某某明知在晋州市全域内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下,仍在晋州市塔上村燃放了三个二踢脚鞭炮。 </p><p class="ql-block"> 目前,违法人王某某因拒不执行晋州市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命令、决定,已被晋州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8px;"> 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广大群众财产安全,确保空气质量好转 2021年1月29日,晋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晋州市全域内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span></p><p class="ql-block">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要遵纪守法,倡导文明新风,为营造干净整洁、天朗气清的生态宜居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