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临近春节,为全面清除各类涉枪涉爆安全隐患,确保全区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安宁的假期,榆阳公安治安大队高度重视、提前筹划,由治安大队主要领导带队,组织民爆、枪支业务专干集中开展了节前枪爆安全大检查。</p> <p> <b>一、深入涉爆企业检查。</b>2月9日,治安大队负责人白治雄组织召开春节前枪爆安全大检查部署会,教导员马殿琦带队,兵分三路对麻黄梁、巴拉素派出所辖区涉爆企业和镇川、鱼河派出所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进行了抽查检查。在麻黄梁、巴拉素辖区,检查人员对白鹭煤矿、泰发祥爆破公司、榆阳区民爆公司等7家涉爆企业进行了抽查、检查,重点对涉爆企业“四防”措施落实、人员值班值守和爆破作业、民爆物品领退登记、周界报警、视频监控等各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细致查看,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涉爆公司严格遵守民爆物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堵塞安全漏洞,坚决杜绝春节期间各类涉爆案事件的发生。</p> <p> <b> 二、开展内部枪支联合督查检查。</b>近期,治安大队联合分局纪检监察室,对局机关、巡特警大队及各派出所的公务用枪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了枪弹出入库、弹药消耗、值班交接等台账登记填写是否完整规范,枪弹柜开启是否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度,是否掌握有持枪证人员思想动态等,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求配枪部门立即整改,并在分局内网发布了督查通报。2月9日,治安大队组织人员再次对牛家梁、麻黄梁、镇川派出所抢单库进行了检查,要求我局配枪部门牢固树立“枪弹无小事”意识,严格落实配枪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拧紧责任链条,确保我局公务用枪管理、使用的绝对安全。</p> <p> <b>三、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b>治安大队结合我区烟花爆禁限放实际情况印发《2021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实施方案》《关于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关于春节期间机关警力包抓指导派出所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的通知,采取局机关警力支援派出所、分片包抓、多警种联合执法、无人机和红外夜视监控助力等“常规+科技”的方式,全力做好我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2月8日,治安大队负责人白治雄与我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要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杜绝向禁放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坚决支持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2月9日,治安大队教导员马殿琦带领民爆队民警对鱼河、镇川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摊点进行了抽查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通报了辖区派出所,要求辖区派出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立即开展整改,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涉爆案事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