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老师、家长朋友们: <div> 经2021年2月2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县城规划区范围内,<font color="#ed2308">东至西禹高速,西至金水沟,南至342国道,北至运煤专线(包含孟家庄村)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font>违反规定,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者,公安机关将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iv> 节日放烟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风俗,给节日增添无尽的欢乐气氛,但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为了家乡的空气环境更清洁、安全,人们的生活方式更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真诚地倡议全体老师、家长及幼儿,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让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 做禁燃烟花爆竹的 践行者 我们要本着放假不放松、过节不脱节原则,主动遵守禁限放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遇有节日、喜庆活动时,以文明方式表达心意,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以自己的行为去带动和影响身边人,大力提倡不燃放烟花爆竹,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安全隐患,维护安宁生活环境。 做禁燃烟花爆竹的 宣传者 广泛宣传《合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劝导亲朋好友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利用微博、微信、QQ 等方式,积极向亲朋好友、社区居民宣传政策,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凝聚保护环境的正能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制止未成年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做禁燃烟花爆竹的 监督者 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家庭成员和周边亲朋好友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主动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倡导者积极参与宣传,倡导文明新风,协助政府落实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 <p class="ql-block"> 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为建设美丽的家乡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预祝大家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p> <p class="ql-block"> 合阳县北庄幼儿园</p><p class="ql-block"> 2021年2月6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