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民警的小年

驻村日志(汝州养田)

<p class="ql-block">  临近春节,购置年货和生活用品的人们逐渐增多,但在购买中会讨价还价,会为了一些小事发生争吵。昨日正是腊月二十三,小年,在汝州市蟒川镇蟒川街就发生了因为购买生活用品引起的小矛盾。</p><p class="ql-block"> 2021年2月4日上午9点多蠎川派出所接110指令:蟒川街一商店有人吵架,接报后蟒川派出所迅速出警赶到现场见到报警人李某,宝丰人。</p><p class="ql-block"> 经询问因李某路过蟒川街需要买个铁煤火,在张小环经营的商店购买铁煤火,煤火商店老板两人已抬上李某的车上,一百零五元钱已付。李某让商店老板把铁煤火管子也装上车,商店老板说铁煤火不带管子,管子另算钱,李某不同意,说买铁煤火必须带管子,双方因为煤火管问题,双方发生激烈争吵。</p><p class="ql-block"> 在了解情况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对双方逐一进行细致耐心的谈话,<span style="font-size: 18px;"> 民警看着双方说:买卖不成,情谊在。今天是腊月二十三呢,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大家都不开心。</span>李某表示不要煤火要退钱,老板表示退钱可以,只退一百元,因为买铁煤火没有免费送管子的道理,再说老板两人把铁煤火抬那么远装到李某的车上,钱不能退完,李某说钱必须一分不少退完。为了尽快化解纠纷,民警从商店老板手中接过一百元,偷偷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五元钱,退还给李某,并把铁煤火从李某的车上抬到商店,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p><p class="ql-block"> 看着报警人李某驾车离开,商店老板恢复了笑容继续营业,民警们放心地坐上警车继续踏上了处理其他警务的工作中……</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编辑:张红阳</p><p class="ql-block">审核:胡召甫、王岩、刘宗强</p><p class="ql-block">来源:蟒川派出所 袁占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