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召开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第二次推进会

延津环境攻坚办

2021年2月3日,延津县召开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第二次推进会,对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载动员、再安排、再部署。县政府副县长付英民、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张大鹏、生态环境局局长李卫兵出席会议,会议张大鹏同志主持。各乡(镇、街道)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14个督导组长、环境攻坚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13个乡(镇、街道)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向县政府递交烟花爆竹禁售禁燃承诺书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李卫兵宣读<p style="margin: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font-size: 16pt; mso-spacerun: "yes"; mso-font-kerning: 1.0000pt;'><font color="#000000" face="仿宋_GB2312">《延津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开展大督查的通知》</font></span></p> <p class="ql-block">最后,付县长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要认清禁售禁燃意义,迅速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把握重点,狠抓落实。继续加大禁售禁燃宣传工作,要有预见性、针对性;三是要加强领导,确保效果。督导要带着问题、带着目标去,要采取多种形式,深挖细查;四是督导要到位。<span style="color: rgb(0, 0, 0);">各督导组要组织精兵强将开展督导检查,做到重要时段全天候在岗巡查,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要及时交办,各督导组组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督导巡查力度,从源头上遏制烟花爆竹销售燃放行为</span>;五是要把握好时间节点。要把握好重要节点:1月17日(腊月23)、1月24日(大年三十)、1月25日(大年初一)、2月8日、9日(元宵节),会后,要拿出具体方案,确保人员及时到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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