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四中九年二班观看《公益大讲堂之学法时光》第十四讲

小丑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0, 0, 102);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47, 250);">  本节目由科尔沁区教体局家庭教育讲师和律师共同走进演播室,结合《民法典》规定的未成年人监护与成长等话题,对照法律条文进行学习和探讨,辨析案例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和预防措施。旨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文明素养,协调家庭、学校、社会为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好服务。</span></p> <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font-size: 18px; color: rgb(25, 25, 25);">  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监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会签下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机制,确保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span></p> <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font-size: 18px; color: rgb(25, 25, 25);">按照《意见》,9类不法侵害分别为 “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等。</span></p> <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font-size: 18px; color: rgb(25, 25, 25);">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就要报告,比如未成年人非正常伤残、死亡、遭受家庭暴力、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被遗弃;疑似被拐卖或被收买的,被组织乞讨的或者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疑似的或者面临危险的都要报告。</span></p> <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font-size: 18px; color: rgb(25, 25, 25);">《 意见》规定,检察机关对强制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发现相关单位执行、监管不力的,可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书等方式进行监督纠正。对公职人员长期不重视,不按规定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的,监察委员会依法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依法调查处理。</span></p> <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font-size: 18px; color: rgb(25, 25, 25);">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形予以行政、刑事追究。对于因及时报案使遭受侵害未成年人得到妥善保护、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民政部门应及时向其主管部门反馈相关情况,单独或联合给予相关机构、人员奖励、表彰。对报案人的信息和涉案未成年人身份、案情等信息资料予以保密。</span></p>

未成年人

侵害

遭受

疑似

报告

家庭暴力

强制

依法

非正常

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