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断喙白鹭的死亡

顾桐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2021年1月30日(昨天)下午近三时许,在太原汾河湿地的北中环桥与摄乐桥之间,一只下喙断掉的白鹭死亡。它白色的尸身弯曲于河岸边,一目微睁,两翅垂体(见下第二图),在晚冬午后的阳光下,横为一个永久止于飞翔的自然符号。</p> <p class="ql-block">今冬太原汾河湿地翔集的白鹭。</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之前,它是飞着的。它与它的同伴们在整个冬季,联缀为这座城市湿地的一道迷人风景,每日都吸引着百余游人前来观赏,并常能听到有人在欢喜之余,吟哦出千余年前诗圣的那个耳熟能详的诗句。</p><p class="ql-block">据人们讲,是昨天中午时分,它的翅膀己无力系上蓝天,跌落在冰水中随波逐流濒于死亡,人们发现后将它救上岸来。在现场的善良的市民们开始对它施救,舒展羽身、掰开长喙,并灌下牛奶、喂进泥鳅……期望能挽其生命于重归碧空。其间,出于专业性考虑,许多市民也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带上它提出救助请求。如市长热线、森林公园百鸟园、动物园以及……但,或无人接电话,或“不归他们管”,或不具能力,总之,与这只濒死白鹭不能相关。最后,无功而返,不得不将它重新带回湿地,让它的生命止息于它的飞翔所在。大约两个多时辰后,这只白鹭最终体力耗尽,生命衰竭,垂下长颈,无缘即将到来的这个春天。</p> <p class="ql-block">死亡的白鹭。</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据国务院666号令,2020年修订版的国家林业部《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之第九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的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时,应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由其采取措施;以及就近送具备救护条件的单位救护。救护单位应当立即报告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p><p class="ql-block">白鹭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而飞临太原湿地的大白鹭,更属于我国加入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名单上的物种。即此而言,上述太原汾河湿地濒死的白鹭,附合于上述规定中的“重点”救助条件,也具有相关部门(包括“具备救护条件的单位”)的职责所在。这一事件,没有遗憾的是现场群众的自发救助与请助,体现了民间成长的文明力量并生成一种自觉的爱心行动。然而,遗憾的是“相关部门”并不能产生与之匹配的回应。</p><p class="ql-block">应该说,近三十年来,太原,一座能源重化工城市于现代宜居城市的转型上获得很大成功,尤是汾河湿地的生态环境建设有目共睹,吸引了许多大型鸟禽的到此越冬或留驻。这对一座鸟类以及野生动物并不丰富的城市而言,前期建设功不可没。但,生态建设并非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事情,因为“生态”的内涵在于可持续性。这就要使生态建设,在“天蓝水碧”下向环境指标的本质文明纵深发展,如为野生动物营造适宜并安全的栖息环境,如制定湿地保护与救助野生动物的地方相关法规,如立牌明示野生动物救助电话等。这一方面,前述国家《条例》中第十条也有明确表述:“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伤害,应当采取防范措施。”</p><p class="ql-block">事实上,太原汾河湿地发挥生态效应,及至吸引大量白鹭到此觅食过冬,从我的拍摄资料看,也己整整十年。十年中,拍鸟人与湿地游人己充分感受到,这一区域(湿地下水口处)的得天独厚(活水,放生,半岛),使白鹭业已成为太原城市的一道极具观赏的生态景观。但,尚存问题的是,半岛西北端不能有效封闭,一些游人无意进入和一些恶行者的故意进入,都严重侵扰了白鹭的栖息环境并生存安全。这一广泛知晓的事实,在长达十年中,城市湿地的相关管理者们没有使之有所改观。如果说,架高网和挖深沟以阻断人的无意与故意进入,会产生较大建设成本,需要层层的行政审批,但,立几块“鸟禽栖息地,游人禁入”的牌子,做为警示并有章可循,总还投入极小较为简单,应属于管理的题中之义。</p> <p class="ql-block">死亡白鹭身边,还放着人们救助时,它未喝完的牛奶与纯净水。</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这只白鹭的死亡,被大多数人认为是喙(长嘴)的折断导致,这或是所能观察到的主要原因。因为大型涉禽的猎食方式是依靠长喙叼啄完成。一旦喙损,猎食困难,在自然的生存中就处于劣势,久而久之,饥饿会致体能下降,在无人工救助和改变下,死亡势所难免。</p><p class="ql-block">与前述同理。这其实也反映了一座脱胎于工业化的城市于生态文明建设上,还有较长距离要走,存在着不足、缺项与短板。即未能形成一个对野生动物保护并施救的有效并快捷的链条。一旦此类“危机”发生,便职无所系、求告无门了。</p> <p class="ql-block">当日拍摄的两鹭争食画面。</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去冬今春以来,飞至太原汾河湿地的白鹭种群数量超过往年,约在百二十只上下。而最为可喜的是,经过十年间人鸟友善的积累,白鹭安全距离的本能反应已近至十米以内,其中更胆大一些的白鹭甚而可以跃至与人不到五米处做捕食。因此,用手机拍摄都能获得清晰并优美的白鹭画面。一位闻讯从北京赶来的鸟禽摄影人说,太原还有这么好的生态景观。尤其是人鸟间的距离这么小,令人惊奇,这反映了太原人的文明素养具有相当水平。</p><p class="ql-block">在一座拥有450万人口的大型城市中,一只“体制外”(野禽,与动物园类比)的鸟禽死亡,的确不是什么大事,但它又的确能反映出一座城市于生态文明建设上的当前所处水准。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命题,宏富中更具精微,这需要相关部门的提高认知与主动作为。这只白鹭或许经过相关部门的救助仍会死亡,但,救助后的死亡和找不到救助责任体的死亡,是两种事实的价值判断。前者是城市生态文明己具有了实质性的进步,具备保护野生动物的有效反应能力;后者是城市生态文明还处在低水平线上,不能提供本职上或具有此类能力上的明确支撑。如前述,数单位都不“相关”,或许他们就是言出实情,在本地区没有先验或范本可资学习借鉴,并不具有相关的职守与能力。本篇不在诘问,是意在推动一座城市所有生态参与者们的思考,由此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进步。</p> <p class="ql-block">还能说什么呢?白鹭,安息。</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