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学校 一年一班学习《公益大讲堂之学法时光》第十四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心得体会

李丽丽

<p class="ql-block">由通辽广播电视手机台与科尔沁区教体局联合制作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复苗工程”普法宣传特别节目《公益大讲堂之学法时光》第十四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在通辽手机台app首次播出,本期节目由通辽广播电视台《新闻联播》主播陈艳妹主讲,胜利学校一年一班的家长认真学习。</p> <p class="ql-block">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法律意识差举报难。未成年人的自护意识、能力还不强,不少受害未成年人在犯罪嫌疑人的威逼、利诱、洗脑等影响下,遭到侵害后不敢、不愿甚至不知道寻求帮助。这导致一些未成年人多次被侵害,甚至有的遭受侵害持续几年,给未成年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证据灭失打击难。有些案件过了很久才发现,由于时过境迁,证据灭失,给侦查取证、打击犯罪带来很大困难,犯罪嫌疑人也可能逍遥法外。</p> <p class="ql-block">强制报告为有力控罪奠定证据基础。该案在审查逮捕中,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辩称案发时不在现场没有参与犯罪,检察机关运用公安机关调取的监控视频和现场勘验报告等证据,有力揭穿了犯罪嫌疑人的谎言。同时,检察机关根据报案医生翔实的证言内容,厘清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的种种表现,客观驳斥了嫌疑人坚称具备自首情节的辩解。接到报告次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李某某、杨某某刑事拘留。正是因为本案报案及时,为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勘验、调取相关监控视频等侦查活动创造了条件,有助于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侦查,为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提出意见建议。</p> <p class="ql-block">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p> <p class="ql-block">我们作为家长要带着孩子共同学好民法典,保障民生权,未成年人的成长需要家庭 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用心呵护全面引导孩子遵纪守法,关爱同学,尊重他人,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p>

未成年人

嫌疑人

犯罪

侵害

证据

通辽

公安机关

报案

某某

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