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2021年1月28日下午4:00左右,淄博市经开区耿家小学一学生家长(女)骑电动车带俩孩子(学生)在天津路与淄河大道路口向北行驶中被后面行驶的一辆皮卡车撞上,三人当场死亡。请所有家长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遵守交通规则,平安出行,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寒假期间务必履行好家长监护责任,确保孩子人身安全!</p> <h3>安全贴士</h3></br> <h3>家长们注意啦,孩子们认真学习的同时,安全这根弦可不能松懈哦。交警提示的这份交通安全知识,大家一起来学习下。</h3></br> <h3><strong>小学生交通安全注意事项</strong>:</h3></br><h3><strong>在外出行 安全第一</strong></h3></br><h3><strong>行走的安全</strong></h3></br><h3><strong>1. 外出行走,走人行道</strong></h3></br> 小学生在外行走,要自觉到人行道上行走,在没有人行道的情形下,要靠近道路的两旁行走,要有大人的陪同,并尽量在人行道的内侧。<h3><strong>2.不横穿马路,充分利用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strong></h3></br> 在外出的时候,尽量不要横穿马路,即使有斑马线也做好观察下车辆情况再通过,如果有过街天桥或者地下通道,我们要尽量使用,以保证出行的安全。<h3><strong>3. 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strong></h3></br> 绿灯亮时,可以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通过,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禁止通过。<h3><strong>4. 路上行走时,不嬉戏打闹</strong></h3></br> 无论是在人行道上,还是在马路上,都不要嬉戏打闹,应该尽量保持良好的外出习惯,不要在马路上使用滑板车或者旱冰鞋等工具出行。<h3><strong>5. 路上行走,切忌一心二用</strong></h3></br> 同学们在路上一定不要边走边看书,或边走边想问题,或边走边聊天,边走边玩等。<h3><strong>6.安全警示放心间,不可麻痹大意</strong></h3></br> 上、下班高峰过后,马路上车辆稀少,同学们切不可因为路中车少人稀而放松警惕哦。<h3><strong>骑车的安全</strong></h3></br><h3><strong>★骑行交通规定</strong></h3></br> 未满十二岁,不骑自行车,不坐副驾驶;未满十六岁,不骑电动车;未满十八岁,不骑摩托车。<h3><strong>★安全骑行</strong></h3></br> 不打伞骑车、不脱手骑车、不骑车带人、不骑“病”车(有故障的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平行骑车。<h3><strong>★注意天气变化</strong></h3></br> 在恶劣的天气如雷雨、台风、下雪、或积雪未化、道路结冰等情况下,不要骑车。<h3><strong>乘车的安全</strong></h3></br> 车前先看清公共汽车是哪一路,切忌慌忙上车而乘错车。 不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汽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待车子停稳后再上下车,上车时将书包置于胸前,以免书包被挤掉或被车门轧住。 上车后往里边走不要挤在车门边,见空处站稳,并抓住扶手,头、手、身体不能伸向窗外,否则容易发生伤害事故。 乘车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重要物品贴身放置。 文明乘车乘车要尊老爱幼,见老弱病残及孕妇要主动让座。不带违禁危险品上车。 遇到突然的交通事故,不要慌张,听从司机人员指挥。 <p class="ql-block"><b>学生交通安全重于泰山,</b></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希望家长引起重视,</b></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做好教育工作!</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