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一科疫情期间心系群众 解决欠薪不拖延

监察一科

<p class="ql-block">  2021年1月21日我科接到由执法监督科转来的2021年1月6日投诉人臧明振在国家平台反映在河北石钢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保温工程干活期间,单位拖欠其工资一案。</p><p class="ql-block"> 正值春节临近,疫情形势异常严峻,为了保证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我科高度重视在此期间所受理案件的办理。我科迅速介入调查,通过电话与承建方河北诚业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刘鹏琳取得联系,刘鹏琳称,投诉人臧明振反映的工资问题实际为质保金,由于质保期未到,所以无法支付,但臧明振称,该工程早已完工,工人干活不存在质保金问题。双方就此事存在较大争议。</p><p class="ql-block"> 针对以上情况我科多次与该项目负责人刘鹏琳进行沟通,并告知,在疫情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我局将依照法律程序从严从重处理。刘鹏琳最终认识到问题存在的原因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后果,同意支付剩余的工资。2021年1月23曰单位通过转帐方式将所欠工资支付给臧明振,案件得以圆满解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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